報廢后的塔吊應拆卸、回收有用零件、金屬材料打碎、回爐處理
[ 關鍵詞:報廢 塔吊 發表日期:2012-05-18 11:10:07 ]
塔吊在建筑施工、交通運輸領域皆有巨大用途。全球塔吊總數的一半都分布在中國,這也令中國成了當之無愧的塔吊大國。然而,據塔吊建筑機械廠(http://www.by2cn.com)調查發現,目前還在運行的大量塔吊中,超期服役現象并不罕見,這也為安全生產帶來了重大隱患。
實際上,國家及行業相關規章制度早已多次指出,塔吊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吊司機、維修電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進行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
盡管如此,塔吊使用時間達到10年及以上時,應由使用單位進行技術鑒定,對不能確保安全使用的,應予報廢處理。而國家明令淘汰機型更是要堅決禁止使用。
此外,塔吊在正常使用期限內,如出現整體鋼結構銹蝕嚴重或塔身和前后大臂扭曲變形,應提前報廢。報廢后的塔吊應盡快拆卸、回收有用零件、屬于組成部分做金屬材料打碎、回爐處理,對于某些貪圖蠅頭小利將報廢塔吊重新翻修后送去塔吊租賃市場的行為,同樣應認真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