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操作安全措施總結,檢查、操作注意事項、設備人員管理
[ 關鍵詞:塔吊操作安全措施 發表日期:2020-07-22 08:42:20 ]
塔吊操作安全措施總結,檢查、操作注意事項、設備人員管理
1、塔吊必須在現場設立設備技術檔案,檔案內應備有塔吊安裝、使用、拆除的安全操作規程,有關的管理制度和檢修制度,以及本方案提到的各種檢查記錄、整改、驗收資料等。
2、作業前,有關部門人員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包括采用的塔吊構造說明書、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等,場內地面承載力要滿足吊車工作的要求。
3、施工前應對吊裝繩索、吊裝工具、機械、鋼絲繩等做全面檢查,進行保養,試運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行試吊。
4、對安裝塔吊的各機構、各部件、重要的螺栓、連接銷、動力系統和受力位置,電氣系統等進行檢查,把安全隱患排除于安裝作業前。
5、塔吊安裝的作業區,布好警戒線,掛好警示牌。
6、塔吊安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有專職電工負責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液壓臺,專人拆裝螺栓。
7、指揮人員應有上崗證,作業時與操作人員之間密切配合,通訊信號統一、暢通、清晰、明嘹,需要時配備對講機。
8、頂升、降塔作業前,必須檢查液壓系統。
9、頂升作業時,風力不大于 4 級,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如遇6 級或以上風力或下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空作業。風雨過后應對機械重新檢查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能恢復作業。
10、高空作業佩帶好安全帶,正確戴上安全帽,嚴禁酒后作業。
11、起吊重物必須綁扎平穩、牢固,不得附著零星的散件。起吊、回轉或下降是速度要緩慢、均勻,不得突然制動。
12、塔吊裝期間,嚴禁超載起吊,吊物下禁止站人,以防落物傷人。
13、嚴禁把重物長時間吊在高空,起重機司機操作時精神要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駕駛室。
14、起吊過程中機械放生突然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下降到安全的地方,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進行搶修。在突然停電時,應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將重物下降到安全的地方。
15、凡需使用電焊或風焊作業時,必須申報動火作業,做好防火措施,派專人監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備滅火工具監視,用鐵皮、濕透麻包袋接焊渣。作業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離場。
16、如遇到高壓線,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要求,吊物必須與高壓電線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必要時要搭設擋架,有針對性編制專項塔吊安裝和使用方案。
17、從事塔吊安裝作業的有關人員,要通過應知應會和操作技能的培訓考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
18、不應進行夜間作業。如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和制定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
19、與鄰近塔吊作業、物料提升機使用,應有防碰撞措施。
20、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的有關規定。
21、現場的管理,必須符合公司(使用單位)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關要求。
22、有關安全、防火、質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詳之處,應執行公司和上級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