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審議建筑市場新條例,爬樓、爬塔吊等討薪方式被叫停
[ 關鍵詞:鄭州 建筑市場 條例 爬樓 爬塔吊 討薪方式 發表日期:2016-04-25 08:26:51 ]
鄭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召開,審議《鄭州市建筑市場條例(草案)》(下稱“草案”)。根據“草案”,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討薪方式要被叫停。
工地打工,實名制管理
《鄭州市建筑市場條例》從1996年開始實施。20多年來,鄭州市建筑企業數量由當初的200多家增加到2600多家,從業人員從10萬多人增加到80多萬人,原條例需全面修訂。
根據草案,在建筑領域,勞動用工實行實名制管理,并納入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具體來說,就是用人(工)單位應當核實聘用勞動者的身份,建立用人(工)檔案,如實記錄勞動用工情況。
鄭州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說,天津就是這樣做的,效果不錯。
設立工資專用賬戶,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個“老大難”問題。根據草案,建設工程實行工資專用賬戶制度。
啥是工資專用賬戶?據介紹,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工程所在地銀行開設工資專用賬戶,并通過專用賬戶直接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進度及時向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
光設賬戶,里面錢不夠咋辦?根據草案,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此外,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施工勞務單位應按月核定勞務人員工資,并予以公布。
記者從鄭州市獲悉,未建立工資專用賬戶或不通過專用賬戶直接支付工資的,由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爬樓、爬塔吊、斷水電等討薪方式以后或被叫停
按照草案,建設工程當事人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工程款和勞動報酬糾紛,不得“采取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方式,妨礙正常施工現場管理、辦公秩序”。
此外,還有一些行為不能被采取。具體是: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滯留、滋事,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或超額索要以獲取非法利益。
據介紹,如果違犯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