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頭爬50米高塔吊呆28小時索工程,換來10天行政拘留
[ 關鍵詞:塔吊 發表日期:2012-02-25 12:09:25 ]
2月22日上午10時許,包工頭葉某索工程被拒,爬上了50米高的塔吊頂部。耗了28小時的葉某剛剛下到地面,就被民警帶回派出所調查。葉某因擾亂單位秩序,被柳州市公安局公園派出所依法處以10日的行政拘留。
現場:爬塔吊索工程
2月22日上午10時許,葉某帶著親友和不明真相的農民工共30多人,再次來到“金沙角”工程工地。葉某帶著干糧和飲用水,爬上了50米高的塔吊頂部。他揚言,如果工程項目部不答應他的要求,他就一直待在塔吊頂上不下來。葉某在塔吊頂上,通過電話提出了要求:把7號樓和8號樓余下的建筑模板施工繼續交給他來做。隨后,他又提出,即使不讓他繼續做,但余下工程的工程款也要按原先合同約定的數額支付給他。葉的無理要求,遭到了工程項目負責人的拒絕。
公園派出所接報后,先后派出民警和巡防隊員30人,趕到現場維持秩序,并向葉某的親友及不明真相的農民工做勸說解釋工作。消防隊也派來多名消防隊員和兩輛消防車,隨時準備對葉展開營救。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也聞訊趕來,為遭葉某欠薪的農民工提供幫助。
經過多方勸說引導,2月22日晚上9時許,討薪的農民工們弄清事情原委后,紛紛離開了工地。葉某的親友看到他在50米高空待了10多個小時,擔心他體力不支發生意外,也紛紛勸說他下來。可葉某仍固執己見,繼續坐在塔吊頂上。“金沙角”工程的相關負責人和民警、消防隊員、勞動監察人員全部堅守現場,積極地與葉某進行溝通。
前因:工頭欠薪編謊言
葉某今年42歲,來自柳江縣穿山鎮。葉是一名包工頭,手下有一批做木工活的農民工。去年8月,葉某與“金沙角”工程項目部簽訂合同,承接了7號樓和8號樓的建筑模板施工作業。去年12月,工程項目部的相關負責人發現,葉某所承接的模板施工作業,達不到合同約定的進度要求。當年12月28日,葉某在一份聲明中寫道:“無能力繼續往下施工,愿意放棄履行合同,同意項目部將余下工程量另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今年1月12日,在勞動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工程項目部依據合同約定按葉某已完成模板施工的工作量,將70.65萬元工程款與葉進行了結算。
但是,葉某的施工隊在管理上出了問題,所有的工程款還不夠他支付農民工的工資。葉某還欠手下工人大約15萬元的工資,他無法向大伙交代,只好謊稱工程項目部還沒把工程款全部結給他。今年春節前,30多名不明真相的農民工聽信葉某所說,先后3次來到“金沙角”工地討要工錢,對工地的正常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影響。2月15日,6名男子受葉某所托,來到工程項目部追債。工作人員費了一番唇舌,才向追債人說明了并不存在債務。一名隨身攜帶管制刀具的“追債人”,被公園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后果:被行政拘留十天
昨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在塔吊頂上待了28個小時后,葉某漸漸感覺體力不支,不得已慢慢從塔吊上爬了下來。葉某下到地面時,已臉色發青,四肢酸軟。經過短暫休息后,體力稍稍恢復的葉某就被“請”進了派出所。
葉某的不理智行為,對“金沙角”工程工地的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擾亂了企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不能正常進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園派出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