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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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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選型、塔吊定位需要考慮的問題

        [ 關鍵詞:塔吊選型 塔吊定位  發表日期:2015-08-27 07:11:32 ]

        一、塔吊選型需考慮的問題

        1、塔吊選型

          塔吊選型首選取決于工程規模,如小型多層建筑工程,可選擇小型的經濟型塔吊,因小型工程所需要的吊次并不多,為了考慮增加塔吊的覆蓋面,經常采用行走式。中大型工程,尤其是高層建筑的塔吊選擇,宜選大不選小,因垂直運輸能力直接決定結構施工速度的快慢,要考慮選擇不同塔吊的差價與加快進度的綜合經濟效果進行比較,要合理選擇。

        2、塔吊應滿足吊次的需求

          塔吊吊次計算:一般中型塔吊的理論吊次為 80~120 次/臺班,塔吊的吊次應根據所選用塔吊的技術說明中提供的理論吊次進行計算。計算時可按所選塔吊所負責的區域,每月計劃完成的樓層數,統計需要塔吊完成的垂直運輸的實物量,合理計算出每月實際需用吊次,再計算每月塔吊的 理論吊次(根據每天按排的臺班數),當理論吊次大于實際需用吊次即滿足要求,當不滿足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如混凝土全部采用泵送施工,增加每日的施工班次,增加吊裝配合人員,提高塔吊的利用率等。

          實際施工中,塔吊的每臺班的吊次往往達不到理論吊次數,主要原因為,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出現塔吊有忙、有閑的情況,塔吊不能均衡連續作業;施工過程中,隨著結構樓層的增高,每吊次的需用時間相對增長,另外,在模板安裝和拆除過程中,每吊次所需要的時間相對長一些,因此 實際統計的每臺班平均吊次可能達不到理論吊次數。

        3、塔吊覆蓋面的要求

          塔吊型號決定了塔吊的臂長幅度,布置塔吊一般要求避免出現覆蓋盲區,但不是絕對的,對一個工程一般有主樓、有裙房,高層主體結構部分,塔臂應全面覆蓋,裙樓爭求塔臂全部覆蓋,當出現難于解決的邊、角覆蓋時,可考慮采用臨時租用汽車吊解決裙房邊、角垂直運輸問題,不能盲目加大塔型,應認真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分析后確定方案。

        4、最大起重能力的要求

          關于滿足吊重的要求:主要考慮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各種重物對塔吊能力的要求,如建筑構件、最大重量的大模板、筒模等,應根據其存放的位置、吊運的部位,距塔中心的距離,確定該塔吊是否具備相應起重能力,確定塔吊方案時應留有余地,塔吊不滿足吊重要求,必須調整 塔型使其滿足。

        二、塔吊定位(應認真考慮如下問題)

        1、所確定的塔吊位置是否可行,首先能否保證塔吊安全穩定,避免塔吊設在回填土上,要考慮塔吊距基坑底角的水平距離是否滿足安全要求,即塔吊基礎面(前支腿位置)與基坑底角點連線,此線與水平線的夾角應 ≤450 安全剪切角的要求,按此要求,塔吊距建筑物較遠,尤其是深基坑, 給塔吊附著帶來困難, 如要減小此距離,應提前與邊坡支護設計單位聯系,在邊坡支護方案中,進行局部加載設計,或將塔基改為樁基。

        2、塔吊布置要充分考慮塔吊的需利用率,根據主要材料的存放場地要便于起吊,盡量減小吊運過程中塔臂轉角,以提高塔吊利用率。在群塔平面布置時,既要任務區域明確,又要方便互相應急支援。在群塔平面設計時,各相鄰塔吊之間,必須滿足低塔吊的塔臂不危及高塔吊塔身的安全。

        3、塔吊定位應根據現場實際條件和綜合技術及經濟效果確定,如現場確無立塔條件或考慮覆蓋面問題或考慮塔吊附著問題等,可考慮將塔吊設計在建筑結構內,如設在僅有地下室的結構部分,特殊情況設在電梯 井筒內或穿越裙房樓層,如采取塔吊立于建筑結構內,必須提前認真考慮如下問題:

        ① 所立塔吊位置拆塔是否方便
        ② 塔吊位置是否會影響結構施工,是否影響上部懸挑構件施工
        ③ 塔身穿越地下室時,避免遇柱、遇梁,應盡量避免穿越人防頂板
        ④ 提前做好塔身穿越基礎底板的防水及止水節點設計

        4、高層建筑施工的塔吊平面位置,應考慮滿足塔吊的附著條件,塔吊應附著于柱或墻上,盡量選擇大截面構件進行附著,塔吊應位于左右附著結構的中間位置,附著點的要提前征得設計單位的認可(塔吊的水平 推力結構能否承受)。塔吊不能距主體結構太近、太遠,否則均會造成附 著困難。

        5、所選塔吊的位置,應滿足立塔、拆塔時的起重設備就位條件。應選擇好起重臂的方向,在升塔或降塔時,塔臂方向是一致的,不能調頭,如選擇不好,有時會造成拆塔困難。

        三、塔吊基礎形式

        1、軌道行走式:一般用于多層建筑且作業區較大的情況。

        2、先行走后固定:由于受前期現場施工條件的限制,立塔時不能 一次到,待基礎或非標層施工完成后,再將塔吊行走到預定位置后固定,使其提高利用率,且便于附著。先行走后固定塔吊應立于軌道上,如后固定位置處于回填土上時,其基礎作特殊處理,必須滿足承載要求。

        3、固定式塔吊基礎:固定式塔吊基礎目前廣泛使用,其分為兩種:

        (1)塔吊基礎考慮承載安全要求,采用在塔吊底部附加壓重滿足塔吊穩定平衡要求。
        (2)獨立式塔吊基礎,塔吊基礎既要滿足承載要求,又要滿足塔吊的穩定平衡要求(不設壓重)。獨立式塔吊基礎相對投入費用高,其優點占地小、選擇立塔位置靈活、安全穩定性好。

        4、需用基礎底板作塔吊基礎,在基礎底板施工時將塔吊的基礎節埋設好,直接在基礎節上立塔。能節約塔吊基礎費用,安全穩定,但立塔比較困難,且只能待基礎底板完成后才能立塔,立塔時會影響結構施工進度。

        四、塔吊附著

          塔吊附著就是保證塔吊在允許的自由高度條件下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如果附著工作跟不上,將會直接導致結構施工暫停。因此附著點的設計要提,附著桿的安裝工作要合理安排。現以塔吊自由高度 40m 為例,計算第一道附著錨固點的高度位置:

          在無附著的情況下,該塔吊升至 40m 高(塔吊吊礎面至塔臂高度)后不能再頂升,在塔吊頂升前塔吊應滿足使用要求,從塔臂開始從上往下計算至附著點距離,使用情況下有鋼絲繩及吊鉤的最小高度 1.5m、有吊物的高度 3m(滿足最大高度的吊物要求)、有作業層鋼筋綁扎高度 4.5m, 其下為已澆筑完成的結構,考慮附著桿安裝時,附著部位的混凝土柱或墻 應達到足夠強度(確定此高度時,與施工速度、層高和構件截面大小有關),如按作業面往下三個樓層考慮,作層面往下約 8m,具體附著點的位置應 位于塔身節的上下連接處,將以上各數字相加為 14m(塔臂至第一道附 著點的間距),第一道附著點距塔吊基礎面不應大于(40-14)26m。 塔吊附著以后,其自由高度將會減小,具體減小的數值由塔吊租賃公司提供,第二道及以上各道附著點的計算方法同上。

        五、塔吊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項

        1、嚴格遵守塔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提前做好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2、塔吊接地電阻應不大于 4 歐姆。
        3、防止塔吊基礎積水的措施,定期觀測塔吊基礎沉降及塔身傾斜,尤其是雨期施工。
        4、群塔作業要求

        (1)項目部應召集所有塔司一起進行安全交底,以確保塔吊安全作業。施工過程中要保持緊密的聯絡,有問題必須及時解決。
        (2)群塔作業要精選塔司,并在塔吊司機上崗前進行專門培訓。
        (3)制定群塔作業準則:“低塔讓高塔、輕塔讓重塔、靜塔讓動塔、外區讓本區”。司機必須聽清信號后方可行塔。
        (4)傳遞信號全部采用對講機,要求對講機的頻道鎖定,采用先呼塔號,然后再發出行塔信號。 (5)夜間行塔配備足夠的照明條件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6)提前設計頂塔方案,升塔應協調進行,如存在兩個單位施工時,升塔前必須通知對方。
        (7)要求塔吊使用后,小車到根,吊鉤收到最高,塔吊大臂的順向要滿足規定要求。
        (8)塔機操作人員離開塔機時必須關掉整機的所有電源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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