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檢查評定一般要求
[ 關鍵詞:塔吊檢查評定 發表日期:2016-06-28 09:37:58 ]
塔吊檢查評定要求
結構設施
1 主要結構件的變形、銹蝕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
2 平臺、走道、梯子、護欄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3 高強螺栓、銷軸、緊固件的緊固、連接應符合規范要求,高強螺栓應使用力矩扳手或專用工具緊固。
電氣安全
1 塔吊應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
2 塔吊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規范要求。
3 塔吊應安裝避雷接地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4 電纜的使用及固定應符合規范要求。
附著
1 當塔吊高度超過產品說明書規定時,應安裝附著裝置,附著裝置安裝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2 當附著裝置的水平距離不能滿足產品說明書要求時,應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
3 安裝內爬式塔吊的建筑承載結構應進行受力計算。
4 附著前和附著后塔身垂直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基礎與軌道
1 塔吊基礎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檢測和驗收。
2 基礎應設置排水措施。
3 路基箱或枕木鋪設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4 軌道鋪設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