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基礎的深度必須根據地質條件來決定
[ 關鍵詞:塔吊基礎 發表日期:2020-06-15 14:37:36 ]
塔吊基礎的深度必須根據地質條件來決定。因為塔吊作為大型建筑施工機械,作為塔吊基礎,不僅有承載力的要求,還有抗傾覆以及穩定性的要求。所以必須根據地質情況,來決定其基礎的埋置深度。對于塔吊基礎一般采用與之配套的標準圖來進行具體施工的,標準圖上有要求的最小高度設計內容,這些都應該是必須滿足的最基本要求。至于頂標高應該如何確定,可以借鑒建筑物的±0.000飆到來作為首選的參考。這樣便于設置塔吊的附加安全體系的配套安裝,以保證塔吊的安全。
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這是最新的,剛參加了一專家論證會,一施工單位在規范說明里還在引用JGJ94-94,這個要注意,具體的樓主自己去看下至于檢測規范,請樓主看JGJ106-2003,其實靜載實驗主要是檢測樁的承載力
試驗加卸載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加載應分級進行,采用逐級等量加載;分級荷載宜為最大加載量或預估極限承載力的1/10,其中第一級可取分級荷載的2倍。 2 卸載應分級進行,每級卸載量取加載時分級荷載的2倍,逐級等量卸載。 3 加、卸載時應使荷載傳遞均勻、連續、無沖擊,每級荷載在維持過程中的變化幅度不得超過該級增減量的?10%。 4.3.5 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應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
慢速維持荷載法試驗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級荷載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測讀樁頂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測讀一次。
2 試樁沉降相對穩定標準:每一小時內的樁頂沉降量不超過0.1mm,并連續出現兩次(從每級荷載施加后第30min開始,由三次或三次以上每30min的沉降觀測值計算)。
3 當樁頂沉降速率達到相對穩定標準時,再施加下一級荷載。
4 卸載時,每級荷載維持1h,按第5、15、30、60min測讀樁頂沉降量;卸載至零后,應測讀樁頂殘余沉降量,維持時間為3h,測讀時間為5、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測讀一次。 慢速維持荷載法一般是檢測單位會加快,就看你是出于何方,在進行控制一般承載力都是以沉降量來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