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方案:布置與操作、安全技術要求、群塔施工
[ 關鍵詞:塔吊施工方案 發表日期:2012-11-11 10:58:50 ]
塔吊施工方案:塔吊技術性能參數及編制依據、塔吊平面布置與操作要求、附墻桿立面布置與要求、附墻桿平面布置、塔吊基礎設計、塔吊塔身升降施工要求、塔吊拆裝安全技術要求、塔吊平面布置及施工、群塔施工、塔吊外電線路防護、塔吊基礎計算書。
一、 工程概況:
二、 塔吊技術性能參數及編制依據
1、 塔吊性能參數:型號:QTZ80塔吊規格 TC6010 起重力矩:800KN.m 起重量:8T 回轉半徑:60m 起升(安裝)高度:50m 附墻道數:0 整機(主要部件)重量和尺寸:750
2、 編制依據: (1) 本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工號K2010-0204 (2) 《QTZ145 塔式塔吊使用說明書》。 (3)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94 (4)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02
三、 塔吊平面布置與操作要求
1、 塔吊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
2、 應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安裝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3、 塔吊在無線電臺、電視臺或其他電波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與吊鉤接觸的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放電裝置。
4、 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5、 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塔吊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6、 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個控制器時應從停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機停止運作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7、 在吊鉤提升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行到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距離不得小于1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作的控制開關。
8、 動臂式塔吊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9、 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0、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 以上。
11、 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 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下降到安全地帶。
12、 作業中,如遇到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塔吊,應將起重臂下并與塔身結構緊鎖在一起。
13、 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4、 塔吊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塔吊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
15、 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臂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離起重臂頂端2~3m 處。
16、 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塔吊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7、 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四、 附墻桿立面布置與要求
1、 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2/1000。
2、 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10°
3、 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4、 塔身頂升接高到規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筑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裝置的自由高度,應符合出廠規定。
5、 起重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
6、 拆卸塔吊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
7、 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或拆卸錨固裝置。
8、 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并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
五、 附墻桿平面布置
錨固裝置附著桿在建筑結構上的固定點要滿足以下原則:
1、 附著固定點應設置在丁字墻(承重隔墻和外墻交匯點)和外墻轉角處,切不可設置在輕質隔墻與外墻匯交的節點處。
2、 對于框架結構,附著點宜布置在靠近柱根部。
3、 在無外墻轉角或承重隔墻可利用情況下,可以通過窗洞使附著桿固定在承重內墻上。
4、 附著固定點應布設在靠近樓板處,以利于傳力和便于安裝。
六、 塔吊基礎設計
1、 混凝土強度等級:C35;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 1/1000;埋設件的位置、標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 2、 塔吊的混凝土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應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七、 塔吊塔身升降施工要求
1、 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操作平臺。操作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 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要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3、 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4、 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5、 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并應按規定使起重臂和平衡狀態,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螺栓(銷子)。 6、 升降時,頂升撐腳(爬腳)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動作。
7、 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八、 塔吊拆裝安全技術要求
1、 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 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并向作業人員交底。
3、 拆裝作業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對所拆裝塔吊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的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之前。 (2) 自升塔式塔吊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問題。 (3) 對采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4) 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5) 檢查拆裝作業中配備的起重、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的需要。
4、 塔吊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
5、 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流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6、 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塔吊的平衡。
7、 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8、 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 9、 安裝塔吊時,必須裝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0、 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塔吊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1、 塔吊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荷載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九、 塔吊平面布置及施工
1、 塔吊平面布置及定位圖,詳附圖。 平面布置詳平面圖,本工程設置 4 臺塔式塔吊作為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均采用 QTZ80tm(TC6010)型塔吊)。其中 A、B、D 號塔式塔吊安設于基坑外側,C 號 塔式塔吊安設于基坑內。基礎采用鋼筋混凝土澆注,其中A、B 號塔吊承臺基礎頂標高-4.0m;C 號塔吊承臺基礎頂標高為-7.5m;D 號塔吊承臺頂標高為-6.1m。在每臺鋼筋混凝土塔吊基礎下設置四根鋼筋混凝土鉆孔灌注樁。 2、 樁的施工 本工程采用鉆孔灌注樁,樁徑700mm,鉆孔灌注樁混凝土采用C35,樁入土長度:A、 B、D 塔14m,C 塔16m。樁長以承臺底面積計算。樁配筋參照本工程抗壓工程樁— 施工。 鋼筋采用HPB235、HRB335,主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50mm。
1.1、 鋼筋籠的制作 現場使用鋼筋進貨時,必須隨車付有質量證明文件,并應進行二次材質檢查。 鋼筋籠制作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及規范要求進行,鋼筋籠制作允許偏差為: 主筋間距偏差≯±10mm 箍筋間距或螺旋筋間距偏差≯±20mm 鋼筋籠直徑偏差≯±10mm 鋼筋籠長度偏差≯±50mm 成型后的鋼筋籠應分段加焊砼保護墊塊,即保證鋼筋籠下放孔內居中,又能保證主筋砼保護層厚度不小于50mm 未經檢驗合格的鋼筋籠不得下放孔內。
1.2、 鋼筋籠的吊放 鋼筋籠起吊時應準確計算好起吊點,防止起吊的鋼筋籠彎曲、變形。 鋼筋籠下放位置應控制準確,孔內固定應牢固。
1.3 灌注砼成樁 1)采用C35 商品砼灌注成樁。 2)灌注砼要求砼塌落度在14~18cm 之間,用振搗器振搗密實。 3)砼試塊的制取應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并進行標準養護。 4)砼灌注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原始記錄。
3、開挖塔吊基坑(在基坑底采用明溝排水)
1、A、B 塔吊基坑底標高為-5.5m;開挖時采用1:1 放坡。在挖至標高-5.5m 時,在基坑底面定位塔吊位置線。依據定位下挖200mm 的槽,在槽內鋪200 厚的中砂至- 5.5m。
2、C 塔吊基坑底標高為-9.0m;采用放坡開挖。放坡開挖參照基坑支護 3—3 斷面進行施工(開挖坡度1:1)。在塔吊南側開挖至-4.6m 時開挖20m×20m 的安裝平臺,然后再下挖至-9.0m。
3、D 塔吊的基坑底標高為-7.6m,采用放坡開挖。放坡開挖參照基坑支護 3—3 斷面進行施工。北運河河堤一側在基槽邊坡修整滿足支護設計要求后,立即在邊坡上作C15 細石砼,厚度為60mm 內置Ф 的鋼筋網。在建筑物一側開挖至-4.6m 時開挖20m ×20m 的安裝平臺,然后再下挖至-7.6m。
4、澆注塔吊混凝土基礎素混凝土墊層,墊層素混凝土施工標號C20 厚100mm,墊層要求平整,水平度控制在0.2%,混凝土墊層強度達到60%,方可進行基礎預埋工序。
5、塔吊專業公司安放馬登、預埋節,并用斜鐵找平。預埋節檐口水平度控制在1‰,達到要求后將馬登、斜鐵及預埋節點焊好,以免由于后面工序的操作,動搖了已經調好的水平度。
6、項目綁扎塔吊基礎鋼筋。此道工序施工質量管理部門必須做好過程控制、隱蔽驗收記錄。
7、項目測量人員再次測試預埋節的水平度,水平度必須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作好測量記 錄。
8、澆注C35 混凝土,并搗實。在此過程中必須隨時監測預埋節檐口的水平度,如有變化,則隨時進行調整,確保塔吊預埋節檐口水平。混凝土不得往一個方向澆注,以免動搖預埋節。同時必須按規定留設砼試塊。
9、C 塔基礎樁穿越基礎底板做法詳附圖。在結構底板施工完畢7 天后在C 塔吊樁外側對應邊砌筑240 厚磚墻對樁身進行加固。各塔吊基礎施工完畢后,在基礎回填土施工前在承臺上面砌筑240 厚圍護墻,高度高于自然地坪500mm。
10、做好砼養護工作。
11、當混凝土強度達到85%以上時,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能安裝塔吊。
十、群塔施工
1、各臺塔吊平面布置情況,AB 兩塔中心距 94040mm,BC 兩塔中心距 103740mm,AD 兩塔中心距為120272mm,CD 兩塔中心距124657mm。 2、為了施工時各臺塔吊能正常施工,在立塔施工時A、C 塔立塔高度為59.8m。B、D 塔立塔高度為53.8m。避免各塔相互交錯影響施工。 3、A、B 及 C、B 兩塔在施工時前臂交錯在施工吊裝作業時,設專人指揮。并且在塔吊不用時將鉤頭收回至兩塔不碰撞位置。 4、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多機作業時,應注意保持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m。
十一、塔吊外電線路防護
1、 場地兩側目前西側和東側分別有高壓輸電線路,(西側 10KV、東側 35KV)。但考慮在塔吊施工時西側10KV 的線路將拆除,所以該側的A、D 塔吊不需要作外電防護。B 塔吊位置與35KV 的安全距離滿足規范要求。 2、 C 塔吊與外電線路的距離不滿足安全要求,對外電線路用彬木架體防護,滿足安全用電要求。
十二、塔吊基礎計算書附后
依據《塔式塔吊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程》(JGJ/T 187-2009) 一、參數 塔吊型號: QTZ80(TC6010) 塔吊自重標準值: Fk1=1,033.90kN 起重荷載標準值:Fqk=80.00kN 塔吊最大起重力矩:M=733.7kN 塔吊計算高度: H=50.00m 塔身寬度: B=1.80m 非工作狀態下塔身彎矩:M1=-356.86kN.m 樁混凝土等級: C25 承臺混凝土等級:C35 保護層厚度: 50mm 矩形承臺變長:5.00m 承臺厚度: Hc=1.350m 承臺箍筋間距:S=150mm 承臺鋼筋級別: HPB235 承臺頂面埋深:D=0.0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