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 關鍵詞: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發表日期:2017-02-09 09:23:08 ]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前,應檢查各金屬結構部件和外觀情況完好,空載運轉時聲音正常,重載試驗制動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護裝置齊全完好,動作靈敏可靠,方可作業。
2.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步操作,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操作手柄歸零,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換向操作,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3.設備在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進行運行。
4.嚴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嚴禁以行程開關代替停車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和擅離工作崗位或把機器交給他人駕駛。
5.裝運重物時,應先離開地面一定距離,檢查制動可靠后方可繼續進行。
6.堅持"十"不吊。作業完畢,應斷電鎖箱,搞好機械的"十字"作業工作。十不吊的內容如下:
(1)斜吊不吊
(2)超載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邊緣無防護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7.塔吊操作安全要求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而且注意司機所學習塔型是否與實際操作的塔型一致。
(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長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裝的或經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機運轉。
(4)塔吊距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
(5)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