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三期工程塔吊運行方案
[ 關鍵詞:塔吊運行方案 發表日期:2012-12-08 11:22:15 ]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宣武區廣外大街首特鋼廠院內,本工程為三棟塔式連體全現澆剪力墻結構高層住宅,在現場安裝三臺塔吊,D1#樓選用 QTZ125塔吊,臂長50 米,塔端吊重2.5 噸;D2#樓選用MC200A 型,臂長60 米,塔端吊重1.5 噸;D3#樓選用QTZ125塔吊,臂長55 米,塔端吊重 1.93 噸;其中 D1# 、D2#樓塔吊大臂有交叉現象,塔吊大臂和臨近塔身沒有碰撞現象,具體措施見群塔作業要求. 我公司從工程的9 層主體結構施工開始,三臺塔吊為“北京市順義建筑工程公司”移交到我公司使用,從租賃合同變更等一系列手續已履行完,對塔吊的實物也進行了核查(附:塔吊檢測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二.塔吊位置
2.1 三臺塔吊均安裝在建筑物槽坑內,槽深 11.0 米, D1#號樓± 0.000 以上 79.2 米,塔吊最終高度為 91.2 米,塔吊中心距樓 3.4 米, D2#號樓±0.000 以上82.6 米,塔吊最終高度為94.6 米,塔吊中心距樓 6.4 米, D3#號樓±0.000 以上79.2 米,塔吊最終高度為91.2 米,塔吊中心距樓6.4 米.
2.2 D1#號號樓塔吊布置: D1#號樓塔吊置于建筑物南側,塔吊在 5 軸至 6 軸之間,臂長 50 米,此時塔吊可覆蓋整個作業范圍。
2.3 D2#號樓塔吊布置: D2#樓塔吊置于D2#樓南側,塔吊在13軸與14軸間,臂長60米,此時塔吊可覆蓋整個作業范圍。
2.4 D3#樓塔吊布置: D3#樓塔吊安裝在D3#樓東側,塔吊在C 軸與D軸間,臂長55 米, 此時塔吊可覆蓋整個作業范圍。具體塔吊位置見平面布置圖。附后
三.塔吊基礎
三臺塔吊采用相同的塔吊基礎,基礎形式為預埋固定式基礎, 核查施工記錄和相應技術資料,滿足由塔吊租方提供的各項性能指標:
1.塔吊做了良好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 歐姆.
2.基礎部位地基承載力不低于200KPa.
3.基礎周圍作好排水,防止有積水可能.基礎坑內設一臺雨季施工期間的水泵,并滿足抽水需要。
四.群塔作業要求
4.1 三臺塔吊運行期間高差必須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各塔之間的高差安全距離不小于5 米,要求各塔吊在根據結構施工計劃頂升時必須通過項目部,由主管生產部門與安全組確定后實施。
4.2 各棟號樓之間兩塔作業過程中必須指定一名監護哨工,由各棟號長負責指派一名信號工協調兩塔作業避免發生碰撞.由項目部機械主管與南通五建安全主管共同組織雙方塔吊司機、信號工每周一早舉行安全例會。并簽訂群塔運行協議。
4.3 塔司與哨工采用對講機聯系,并手持紅綠旗,且身著特殊服裝(交通指揮服),監護哨工采用對講機與塔司聯系,監護哨工發出信號兩塔必須停止作業待協調好后方可作業.
4.4 監護哨工要佩帶明顯標志,并站在明顯位置,指揮人員和塔司要服從監護人員的監護信號.
4.5 塔司的指揮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司機、指揮人員和監護人員嚴禁酒后作業.
4.6 塔吊司機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不得違章作業或擅自操作,對非塔吊指揮信號有權拒絕操作(緊急停止信號除外).
4.7 塔吊指揮人員及監護人員都要精神集中,在交叉區回轉時不得使用高速檔,要作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塔司在做每一個動作前必須事先鳴笛.
4.8 塔吊施工作業過程中遇有異常大風天氣,風力5 級,陣風六級情況下必須停止塔吊作業以免發生危險及人員傷亡事故.
4.9 項目部要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碼放,減少塔吊交叉作業.
4.10 D2#樓塔吊臂長60 米,與南通五建的2#塔吊共同作業時,吊物易發生碰撞。在榮豐2#塔附著點裝鏑燈一個,以便夜間施工有足夠的照明,雙方塔吊要設置紅色障礙信號燈。嚴禁塔吊進入的區域,做明顯標志.
4.11 塔吊司機要嚴格遵守"十不吊"嚴禁違章操作.
五.塔吊附著
5.1 塔吊的附著由出租方提供具有資質的專業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施工,方案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各操作環節,定崗定責定人。
5.2 對建筑物的附著點由項目技術部門按照施工方案提供的技術指標與設計部門和監理單位共同確認。D1 號樓塔共6 道附著,第一道附著安裝在5 層,其余分別為7 層、9 層、11 層、13 層、14 層 D2 號樓塔共4 道附著,第一道附著安裝在7 層,其余分別為9 層、11 層、13 層 D3 號樓塔共6 道附著,第一道附著安裝在5 層,其余分別為7 層、9 層、11 層、13 層、14 層
5.3 附著架的安裝: 將兩半梁提升到附著點的位置,用麻繩拉到塔身上,并予以固定,然后用16 個M24 的螺栓連接起來 調整螺栓,使得頂塊頂緊塔身. 吊裝四個撐桿,并調節調整螺栓,使之符合長度的要求. 要用經緯儀檢查塔吊軸心的垂直度,其垂直度要在全高上不超過 1‰,,垂直度的調整可通過調整四根附著用撐桿的長度及頂塊而獲得.
5.4 附著安裝施工驗收內容(詳起重機械設備安裝統一驗收表八)
六.塔吊頂升
6.1 塔吊的頂升由出租方提供具有資質的專業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施工,由機械主管與出租公司聯系具體事宜。方案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各操作環節,定崗定責定人。 設安裝工長:對塔吊安拆的安全質量和工期負責并負責與項目經理部現場協調。 設現場安全員:對塔吊現場安拆過程進行監督。現場安裝工人:對塔吊現場實施安拆作業。 安裝電工:對塔吊電器進行安裝并對塔吊進行調試作業。
6.2 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6.3 全體安裝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執行《安全交底》,認真執行安全用具的正確使用規定.
6.4 各部位作業時,一定嚴格遵照塔式起重安裝工藝作業,不得任意改動及違章作業.
6.5 安裝作業前,一定對所使用的車輛,吊索具,工具進行檢查及試驗,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解決后再使用.
6.6 頂升前要檢查準備安裝的標準節是否符合標準,有無損壞并對塔吊頂升系統進行預熱及試頂,待認為合格后才允許頂升作業.
6.7 風力超過四級,嚴禁進行升、降節作業.
6.8 在頂升梁的"掛靴"完全正確的掛在"踏步"上,銷好安全銷后方可啟動油泵.
6.9 在頂升過程中,嚴禁進行塔吊“回轉”操作.
6.10 進行安拆等高空作業嚴禁物體墜落。
6.11 安拆作業現場必須設置不小于20m×20m 的安全作業區.
6.12 塔吊頂升驗收內容(詳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統一驗收表七)
七.塔吊安全作業管理
7.1 機長對現場塔吊施工的安全生產和優質服務維護保養負責,實施對塔吊司機的管理并現場協調與項目的關系滿足現場施工需要。
7.2 塔司(包括機長共設 3 名)實施工對本塔吊的安全生產優質服務及維護保養.
7.3 塔吊司機必須經常的對塔吊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
7.4 每月10 日、25 日必須對塔吊進行2 次不少于4 小時的維護保養。
7.5 塔吊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
7.6 為確保工程進度和塔吊安全,塔吊司機須確保 24 小時有司機值班,交接班時要認真做交接班記錄,設備要建立管理,維護,保養制度, 必須嚴格執行.
7.7 塔吊司機每班作業前都必須對機械設備進行例行檢查,塔吊 的各項限位措施必須安全可靠。
7.8 在塔吊和臂架端部要裝有防撞紅色信號燈.
7.9 電源從一級電箱單獨給塔吊實行一機一閘制,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同時必須作好塔吊防雷裝置.
7.10 每班作業前必須對塔吊各部位進行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1 每月塔吊抄測一次,大雨后也要抄測一次,必須保證塔身垂直偏差不大于3‰,并作好記錄.
7.12 塔吊基坑周圍必須有防護欄桿,并設安全警示標志。嚴禁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