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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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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TZ31.5塔吊安裝施工方案,根據客戶實例編寫,供參考

        [ 關鍵詞:QTZ31.5塔吊安裝方案 發表日期:2017-07-03 08:39:28 ]

        QTZ31.5塔吊安裝施工方案

        1、施工項目概況

          為滿足某小區23#樓現場施工上料問題,現安裝 QTZ31.5塔吊。施工方案編制依據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建筑機械安全技術規程》(JBJ33-88)、QTZ31.5塔吊說明書。

        2、基礎工程

          根據 QTZ31.5塔吊生產廠家要求,基礎外輪廓的幾何尺寸 7000*1000*1000mm 十字梁,基礎采用 C30 混凝土,內配 20 根φ 12,箍筋為φ 8@200,地角處加16 根長1 米的 22 鋼筋與螺栓連接,基礎上預埋16 套M27*1000mm 螺栓。具體位置尺寸見附圖。混凝土要求振搗密實,頂面壓光。

        基礎的制作要滿足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1、基礎的土質應堅固牢實,要求的承載能力大于20t/m 2 。
        2、混凝土基礎表面應較水平,平面度允許偏差小于1/1000。
        3、混凝土基礎要求鋼筋混凝土結構。主要測量儀器型號 經緯儀:TDJ6E(一等)、水準儀:DSC232 鋼筋工程

        1)本工程采用的鋼筋, III 級鋼筋
        2)所用鋼筋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每捆鋼筋均應有標志,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及鐵銹等
        3)進場的鋼筋應按爐(批)號及不同規格分批檢驗,按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作力學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該批鋼筋
        4)鋼筋在加工過程中,如發現脆斷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尚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對進行化學成分檢驗;
        5)超長鋼筋采用拖掛車運輸,鋼筋在運輸及儲存時,不得損壞標志,并應按批分別堆放整齊,避免銹蝕和油污。

        鋼筋加工

        1)根據圖紙及規范的要求,以及結構抗震節點的要求,制成下料表,按表下料加工,加工完的鋼筋要分區堆放,掛上標牌;
        2)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必須符合圖紙設計要求,鋼筋的表面應潔凈、無損傷,搭接長度及彎鉤要符合規范要求。

        鋼筋綁扎

        1)鋼筋綁扎時按設計要求留足保護層
        2)箍筋綁扎前,要先在主筋上按設計要求的間距劃線,以保證箍筋位置的準確。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在施工前對混凝土施工機械:泵車、罐車、振搗器認真檢修、測試,施工過程中及時保養,保證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混凝土運輸

          為保證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采用1 臺混凝土(NTD-500)攪拌運輸車進行運輸,為防止混凝土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離析、灰漿流失、坍落度變化等現象,應盡量縮短運輸時間,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混凝土從攪拌地點運至澆筑地點。如發生離析現象,必須經二次攪拌后方可入模。

        混凝土澆筑

          控制混凝土自高處傾落的自由高度不應超過2m,超過時加溜槽。混凝土施工前,要檢查鋼筋、預埋件(等)的中心線、邊線、對角線、位置、長度、規格、數量、標高等,無誤后方可進行混凝土的澆筑。澆筑時必須由一端向另一端連續進行,嚴禁留施工縫,并隨澆搗進度將混凝土表面抹平壓光,待混凝土達到終凝時加以覆蓋并澆水養護。

        混凝土振搗

          采用機械振搗,為達到振搗密實,振搗棒的操作要做到全面、均勻,振搗時要“快插入慢”提出,并將振搗棒上下略有抽動,以使上下振搗均勻。每點振搗時間以20 30s 為宜,但主要應視混凝土表面不在顯著下沉,不再出現氣泡,表面泛出灰漿為準。分層澆筑的混凝土,振搗棒要插入下層混凝土50mm 左右,以消除兩層之間的接縫。振搗時,不要振動模板,不要碰撞鋼筋、鐵件等。地腳螺栓在安裝時用水準儀打好標高后,在下端點焊在拉鉤上,上端用木方上鉆眼的方法固定。

        3、安裝方法:

        3.1 QTZ31.5塔吊外形及機械性能表

          QTZ31.5塔吊簡介、性能參數、特點

        3.2 塔吊安裝順序及頂升過程全過程 起重設備為20 噸汽車起重機。

        3.2.1 安裝順序: 基礎及底架——塔身——套架——司機室——塔帽——吊臂與拉桿——平衡臂與拉索— —安全裝置(避雷設施)

        3.2.2 安裝注意事項:

        3.2.2.1 必須保證塔吊的安裝精度 a)底架裝在基礎上,四個主弦桿處的高差值與其間距之比必須小于1/500。 B)塔身的安裝偏斜量與其高度之比必須小于1/1000。 C)整機安裝好后總的偏斜量與相應的高度之比必須小于1/500。
        3.2.2.2 吊臂組裝時應注意二、五節臂不能互換。
        3.2.2.3 塔吊各部件所用的螺栓才質不同,決不可亂用,必須注意。
        3.2.2.4 塔吊各部件安裝時嚴禁只插螺栓不戴帽,或戴而不緊的現象。
        3.2.2.5 在某些機構安裝后就應進行試運轉;如頂升機構、回轉機構,在沒有裝平衡臂及吊臂前就可通電運轉。
        3.2.2.6 塔吊的安裝應在5 級風以下進行,頂升過程中的風速不得超過4 級。
        3.2.2.7 塔吊應在套架下端露出三節---一個基礎節和二個標準節時,就要裝上斜撐,并調整使斜撐全部受拉,使拉力基本上均勻。
        3.2.2.8 塔吊的使用高度超過27 米時,必須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附著。
        3.2.2.9 變幅機構在空運轉或輕載運轉期間,可將變幅機構鋼絲繩調緊一點,當小車在兩端時,變幅機構鋼絲繩的中間撓度在 200mm 左右,使用一段時間后,應進行收緊,使中間撓度不得大于300mm。
        3.2.2.10 在安裝過程中因上下都有工作人員,任何人都得戴上安全帽才能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人員不得往下扔東西。
        3.2.2.11 整機安裝完后,對各運轉部件進行檢查,排除障礙物或干涉物后以慢速試運轉。
        3.2.2.12 塔吊安裝時,嚴禁在沒有安裝吊臂時將平衡重全部安上,沒有安裝吊臂之前只能掛二噸平衡重,以免塔吊安裝時傾翻。

        3.2.3 頂升過程及操作

        3.2.3.1 檢查塔吊安裝的各項內容進行完畢和正確無誤.
        3.2.3.2 進行起升,回轉,變幅等各項動作試運轉.
        3.2.3.3 在頂升作業前,須將用于接高的全部標準節,用起升機構到塔吊頂升時吊臂所處正下方位所能吊到的位置,并吊一個標準節掛在引進小車的平臺梁上.再用吊鉤組吊一個標準節(約350 公斤).并使標準節位于約12.85 米幅度處,此時節,塔吊上部重量重心通過油缸的上鉸點,以保持頂升重量平衡,頂升時的滾輪摩擦力最小.

        3.2.3.4 檢查頂升液壓系統;

        ·檢查油箱中的油面(觀察油標)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頂升液壓系統長時間(超過 6 個月)末使用的,必須檢查油液是否變質(顏色是變得深暗,混濁等)或被污染,否則須換油.
        ·檢查液壓油牌號是否正確,一般可選用203-#機械油,氣溫低時可使用10#機械油.
        ·檢查電動機轉向是否正確(應與液壓泵的規定轉向一致).
        ·安全閥的調定壓力為16MPa,一旦調整就緒不得擅自改變(操作時嚴禁轉動安全閥的調整螺釘).
        ·頂升開始前,液壓系統空車試運轉,再操縱手動換向閥,使油缸伸縮數次,并排除系統內的空氣, 轉動正常后,方可進行頂升作業.

        3.2.3.5 開始頂升時,先將橫梁耳軸放入倒數第二個標準節上邊的支撐槽中,拆去下轉臺與標準節間的連接螺栓。檢查頂升過程中所有(頂升前必須將上下一步轉臺用銷軸固定好。相對運動件是否有干涉,如有應排除,查看滾輪間隙是否正確后就可頂升作業。
        3.2.3.6 頂升套架1.15 米左右,接著伸出支撐軸,在縮回油缸活塞桿,使套架支撐在前述標準節的上邊支撐塊上。
        3.2.3.7 縮回油缸活塞桿到第一個標準節側面的下邊支撐塊處,并將橫梁兩端耳軸放入支撐塊槽中。稍頂升一點套架,縮回支撐銷,接著進行第二次頂升約 1.2 米,由人工通過引進平臺和小車拉入待架標準節,并緩慢縮回油缸活塞桿,使待加節對正落下,再與下面塔身標準節固緊,每次頂升時,必須注意套架滾輪不得頂出頭,以免翻倒。
        3.2.3.8 鎖活塞桿準備進行下一個頂升作業循環。
        3.2.3.9 頂升過程中,若下轉臺與標準節或新加標準節與塔身未緊固連接螺栓,嚴禁回轉或空車轉動,在大風(4 級以上)時,必須停止作業。
        3.2.3.10 在頂升接高三個標準節后,必須裝下部底架處四根斜撐桿,并均勻拉緊,再進行頂升作業。
        3.2.3.11 當塔吊頂升接高達到規定的高度后,應將下轉臺與標準節連接固緊。

        3.3 電氣安裝與使用:

        3.3.1 塔吊電氣安裝:

        ·電氣安裝應在塔身要安裝完時進行。參照原理圖。
        ·送電之前應對電氣系統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通電。
        ·所有線路連接必須正確無誤,該固定的電纜應有可靠固定,防止塔吊在運行時損傷電纜。
        ·再通電之前,對電氣系統進行絕緣檢查。主回路控制回路對地絕緣,電阻不小于0。
        ·主電纜進入司機室前穿入電纜保護圈后再進入司機室。并留適當長度,保證塔機大左右一圈半的旋轉時不至于損傷電纜,且保證爬升時不損傷電纜。
        ·將司機室所有操作機構放置在安全位置,主開關放置在斷電位置,最后連接好地面電源。

        3.3.2 通電調試:

        ·將地面電源開關合上,送電到司機室,檢查三相電源,應三相平衡,且電壓應為 380±10%。
        ·松開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配合機械安裝,穿好起升小車的鋼絲繩。

        3.4 主要故障及排除方法

        3.4.1 起升吊鉤重生停止不穩而下滑。 原因有:

        ·制動輪或制動瓦表面有油。
        ·液力推桿制動器的盛油器里是否有油或油量較少。
        ·制動過于頻繁,溫度上升,磨擦系數下降。
        ·制動器彈簧調整不當。 排除方法:
        ·除去表面油污。
        ·按液力推桿制動器的說明書規定加油,調整彈簧間隙。
        ·適當的減少制動次數。
        ·起重量應在額定載荷范圍內。

        3.4.2 減速器溫度過高,超過使用溫度。 原因有:

        ·檢查減速器是否有油過多或過少等。
        ·用油的標號是否正確。
        ·減速器各軸承間隙是否過小。

        3.5 吊車負荷試驗:詳見附表:

        4、安全操作規程

        4.1 塔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了解塔吊的構造、性能、使用范圍,熟悉塔吊的保養和使用過程。還必須嚴格執行本機的操作規程。
        4.2 嚴禁超載在作業,司機必須按照本塔吊技術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線圖的規定作業。
        4.3 塔吊不得拉吊鉤到最大幅度以外去吊重物,即在最大幅度內吊鉤也不得斜拉吊重,必須是吊鉤垂直起吊。
        4.4 在有正反轉的機構中,要反向時必須使電機停止,慣性力消失后才能開動反向開關運轉。嚴禁突然開動正反轉開關。
        4.5 嚴格操作順序,如有快慢檔位機構必須是從慢到快,停止時應由快到慢依次進行,每過度到下個檔位時間約2-4 秒。
        4.6 司機在進行正式作業之前,必須對各項安全裝置的可靠性進行檢查,停止不允許在安全裝置不可靠或失靈狀態下勉強作業。
        4.7 塔吊上的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檢查保養,不得任意搬動和拆卸。
        4.8 司機應對塔吊的電流、電壓進行檢查,在不滿足電流、電壓的情況下嚴禁作業。
        4.9 對塔吊的各運轉部件要經常檢查,如螺栓有無松動,卷筒排繩的好壞,鋼絲繩頭的壓緊情況,各潤滑部位是否缺油等,若有問題應得到相應的處理后才進行作業。
        4.10 塔吊應設專門人員與司機聯系或指揮吊裝工作。
        4.11 夜間作業,現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施。
        4.12 塔吊應避開高壓電線安裝。吊臂、吊鉤與一般動力線或照明線有干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后才作業。
        4.13 塔吊應避開高壓電線安裝。吊臂、吊鉤與一般動力線或照明線有干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后才作業。
        4.14 司機下班前,吊鉤必須升起并超過周圍建筑物的高度或者吊鉤避開這個幅度,最后切斷地面總電源。
        4.15 如得知天氣預報超過10 級大風時,塔吊用風纜繩加固。
        4.16 如遇雷雨、大暴雨、濃霧或5 級以上的風力時,停止作業。
        4.17 塔吊出現臨時故障需要修理或保養,都必須切斷地面總電源,不許帶電檢修。
        4.18 塔吊經過大修或轉移場地重新安裝后,都必須嚴格按照各部聯接件的可靠性能,傳動部件有無干涉,金屬結構有無損壞,電氣設備及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若無問題,方可正式使用。
        4.19 塔吊順時針或逆時針回轉只限定一圈半左右,否則會把塔吊電纜線扭斷,致使塔吊漏電,造成重大事故。
        4.20 所有參加作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熟悉《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規程》。
        4.2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穿防滑鞋。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又有高空作業,故要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
        4.22 焊工、起重工、吊車司機等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4.23 高空操作時,工器具、螺栓等要裝入工具袋內。

        5、維修及保養

        5.1 各減速機的油量在工作時要經常補充損耗,工作600 小時后應全部更換一次,并清洗內部,所用油和油量,都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每工作2400 小時對所有減速機大修一次,更換油封和軸承。
        5.2 液力偶合器內的工作油不宜灌注太滿,一般保持油量為80%-90%,用油標號及用油量按使用說明書規定。
        5.3 鋼絲繩斷股超過5%或名義上直徑磨損超過5%,均應更換新的鋼絲繩。
        5.4 頂升機構采用液壓系統頂升,而油缸與活塞桿的支承銷上有黃油嘴,應常注入黃油。
        5.5 塔帽上的起升滑輪,吊臂上的變幅滑輪,變幅小車滑輪及車輪,吊鉤組的滑輪等都應每月注油一次。
        5.6 有的是封閉滾動軸承,沒有黃滑嘴,如變幅卷筒軸承、吊鉤平面球軸承、各電動機軸承等,應在每個工程結束后注油一次。
        5.7 起升機色制動器等使用中有磨損,應隨時調整,當磨損后不滿足性能時要更換。
        5.8 起升鋼絲繩和變幅鋼絲繩使用后被拉長,所以起升鋼絲繩應調整高度限位器,變幅鋼絲繩應重新收緊。
        5.9 所有電氣開關或觸點應經常檢查,是否有接觸不良,開關失靈等現象,若有問題應及時修復或更換,特別是限位開關決不允許有失靈情況發生。
        5.10 當塔吊使用兩周以后,必須對各零部件聯接螺栓、鋼絲繩的壓板或繩夾等螺栓或螺母緊固一次。 5.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受力較大的鉸點支耳,進行檢查是否出現裂紋等現象。如吊臂根部、平衡臂根部損臂拉桿及平衡臂拉桿的鉸點,滑輪座等處如有裂紋出現,應停止工作進行修復。
        5.12 凡是運轉件,由于長期使用或保養不當而磨損超差者都應重新更換零件。
        5.13 各用電或輸電設備的絕緣性能必須可靠,不得漏電。
        5.14 塔吊在轉移現場后應嚴格檢查是否在搬運中有碰傷、碰裂、碰彎等現象,若有未修復者不得使用。
        5.15 塔吊使用一個工程后各零部件應除銹油漆一次。
        5.16 塔吊的現場保養應有專門人員負責。

        6、塔吊起重用變幅裝置調試 安全裝置的調試:

        6.1 高度限位器的調試

          高度限位器安裝在提升機構卷筒端部,該限位器是一種絲杠螺母機構,調試時,首先松開連接套上的緊定螺釘,升起吊鉤至予定高度(一般矩臂架1.5M),然后轉動絲杠,使螺母上撞塊壓下按鈕(使用常閉觸點),使之斷電,再旋緊緊定螺釘,降下起升吊鉤幾個往復,檢查限位的精度,如有差距,再調整絲杠螺母,直至合適為止,高度限位器只限位高度。

        6.2 幅度限位器的調試

          幅度限位器安裝在變幅機構卷揚機構卷筒端部,該限位器是一種絲杠螺母機構,兩端各有一處按鈕,分別限位在起重小車往前往后的位置,調試時,松開連接套上的緊定螺釘,先將起重小車運行到最大位置,轉動絲杠螺釘,再將起生小車運行至最小高度,調整撞塊,使其壓下按鈕這斷電,此時起重小車可在前后兩個限位之間進行正常工作,前后限位位置如有差距,可調整絲杠螺母,直至合適為止,并且前后各動作三次進行檢驗。

        6.3 力矩限制器的調試

        6.3.1 力矩限制器安裝在塔帽底部的一側主弦桿上,當吊重時通過塔帽變形使力矩限制器的兩簧片變形,調整螺栓壓縮行程開關,使之斷電,從而達到安全保護作用。當力矩限位器起作用后,起重小車只能向里運動,而不能向外運動。吊重只能降落而不能升起,力矩限位器以限制最大起升力矩為目的。調試時,先松開調整螺栓使之脫離行程開關觸點,在起重臂最大幅度 42m 處,吊一試塊 0.77T,離地面一米停止,穩定后,調整螺栓使之微壓行程開關觸點,在吊鉤上再加上20kg 重物,此時,應使行程開關斷電并鳴鈴報警,否則再調整螺栓壓緊行程開關觸點斷電報警。正常工作時,只要起升力矩超過370KN·m,便會起限位保護作用。

        6.3.2 復合式力矩限制器安裝在變幅機構卷筒上,力矩傳感器固定在起重臂根部,并且起重繩從知矩傳感器繩輪上繞過,且有一拉絲與力矩限制器連接,當吊重時,通過力矩傳感器的彈簧伸縮及拉絲收縮,使力矩限制器動作,使之斷電,從而達到安全保護作用,而不能向外運動;吊重只能降落而不能起升,力矩限位器以限制最大提升力矩為目的。調試時,在起重臂最大幅度42m 處,吊一試塊0.77T 物體,離地面1 米時停止,穩定后,調整螺栓使之微壓常閉觸點開關,然后在吊鉤再加上20kg 重物,此時,應使常閉開關斷開,使起升和向外運行機構斷電,停止作業,如此進行三次,直至靈敏、有效為止。

        6.4 起重量限制器調試

          起重量限制器安裝在上固定節上,起重鋼絲繩穿繞滑輪當最大吊重超過3T 后,通過鋼絲繩合力的作用,使滑輪擺動,拉桿壓緊壓簧到位,上部壓塊壓下行程開關觸點,從而斷電起到安全保護作用,限位斷電后,起重吊鉤只能下落,不能起升,調試時,先銷緊拉桿螺母壓緊壓簧,調整行程開關脫離壓塊,吊起 0.77T 標準試塊,此時調整行程開關,使壓塊微壓開關觸點再在吊鉤上增加20—30KG 重物,此時行程開關應斷電,且鈴響報警。否則再調整行程開關,使塊壓緊開關觸點,以達到超過3T 重即刻停電保護的目的。 空負荷運轉試驗:檢查各機構運轉是否正常,各限制開關是否靈敏可靠(回轉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幅度限制器)各電器原件動作是否準確無誤。 額定載荷試驗:幅度42 米時吊重0.77t,吊0.85t 時,應鳴鈴報警,吊鉤不能起升;幅度3-13.4 米時,吊重3t,向外變幅至14.7 米之間應鳴鈴報警,小車停止吊鉤不能起升;起吊3t,幅度小于7 米,吊鉤升起5 米,升降3 次,作剎車試驗;起吊3t,幅度13.4 米,左右各回轉 3 次,并使小車從幅度 13.4 米處至3 米處來回往返一次;起吊 0.77t,幅度 42 米左右回轉兩次,并使小車由幅度42 米處運行至3 米處來回往返一次;起吊0.77t,同時進行起吊與回轉兩項運行的復合操作,在進行變幅及回轉的復合操作。

        8、驗收

          塔吊安裝完畢后,安裝隊伍應進行自檢,自檢時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立即整改,自檢合格后進行交驗,交驗應包括下列內容:鋼結構檢驗,各傳動機構檢查,安全限位和保護裝置以及各項技術性能試驗。并且由安裝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施工項目單位負責人以及本機操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9、塔吊安裝安全注意事項

        9.1、人員組織應分工明確。
        9.2、統一指揮。
        9.3、架設及拆卸塔吊時的風力不得大于四級。
        9.4、作業時非工作人員應脫離工作現場。
        9.5、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穿軟底鞋、登高人員應佩帶安全帶。
        9.6、緊固螺栓應用力無效,按規定的扭矩值扭緊,穿銷軸嚴禁猛打猛敲,結構間孔對立時使用杠棒接正,不能用力過猛,以防滑脫、跌落。
        9.7、構件就位應緩慢靠近,嚴禁碰撞損壞零件,且安裝人員避開安裝構件可能移動的方向。
        9.8、塔吊起吊安裝時,應清除構件上的雜物,檢查起吊構件是否平衡,吊具吊索安全系數應大于6 倍以上。
        9.9、作業區域和四周布置二道警戒線,安全防護左右各20M,掛警示牌,嚴禁任何人進入作業區或在四周圍觀。
        9.10、操作人員嚴禁酒后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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