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專項安全方案,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碰撞
[ 關鍵詞:塔吊使用專項安全方案 發表日期:2018-03-30 08:20:16 ]
本工程擬配備55 米臂長自升式塔吊 2 臺、一臺負責裙樓主體施工階段的垂直運輸,另一臺負責塔樓主體施工階段的垂直運輸,由于施工占地面積較小,兩臺塔吊布置位置較近,施工中必須采取措施避免碰撞。
本文中講述塔吊使用專項安全方案,分別概述安全要求、塔吊安裝與拆卸、塔吊使用的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塔吊安裝驗收等問題。
一 安全要求
1 塔吊司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有不適合登高作業的疾病者,不得擔任司機。
2 配有足夠的司機,以適應二班制施工的需要。
3 塔吊運作時設專人指揮。司機和指揮人員持證上崗。
4 執行上班檢查、定期保養、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許帶病運轉。
5 塔吊要按機械說明要求,預埋鐵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應牢固穩定。
6 塔吊按要求設置防雷裝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7 塔吊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濃霧、雷暴要停止運作。嚴禁司機酒后上崗。
8 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須靈活可靠,吊鉤、鋼絲繩保險裝置應完整有效。零部件齊全,滑潤系統正常。電纜、電線無破損或外裸,不脫鉤、無松繩現象。零星、細碎物資應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裝。起吊后應在立地3m 左右高度觀察吊物正常后才繼續起吊,并作水平轉動動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二、塔吊安裝與拆卸
1 塔吊的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專業隊伍并取得市級有關部門核發的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指揮。
2 在安裝工作之前,安裝隊伍必須針對塔吊的類型特點,說明書的要求,威嚇作業條件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包括:作業程序、人員數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業的起重機械的類型和工作位置,地錨的埋設、索具的準備和現場環境的防護等。
3 塔吊安裝的頂升工作,必須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狀態的具體要求,和頂升過程中的頂升步驟及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
三、塔吊使用的電氣安全
1、施工現場架空線路與塔吊的安全距離,按照臨時用電規范規定:“旋轉臂架式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 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當小于此距離時,應按要求搭設護架,夜間施工應有 36V 紅色燈泡,當塔吊作業半徑在架空線路上空經過時,其線路的上方也應有防護措施。
2、當現場采用TT 系統時,塔吊應進行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4Ω ;當采用 TN 系統時,除保護接零外,還應按臨時用電規范規定做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10Ω 。
3、塔吊的保護接零和接地線必須分開。
4、塔吊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
四、多塔作業
1、兩臺塔吊布置相近時,低位塔臂端部與高位塔身不小于2 米;高位塔吊鉤與低位塔吊垂直距離不小于2 米。
2、當施工因受場地作業條件的限制,不能滿足要求 時,應同時采取兩種措施:
(1) 組織措施。對塔吊作業范圍進行規定,由專設監護人員進行監督執行。
(2) 技術措施。應設置限位裝置縮短臂桿、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操作失誤而造成的越位規定的作業范圍,發生碰撞事故。
五、塔吊安裝驗收
1、技術檢查。檢查塔吊的緊固情況、滑輪與鋼絲繩接觸情況,電氣線路、安全裝置以及塔吊安裝精度。在無荷載情況下,塔身與地面垂直偏差不得超過千分之三。
2、空載試驗。按提升、回轉、變幅機構進行分別動作試驗,并作提升、回轉聯合動作試驗。試驗過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檢驗其靈敏度。
3、額定荷載試驗。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額定最大起重量,重物離地 20cm,保持十分鐘,離地距離不變(此時力矩限制器應發出報警訊號)。 試驗合格后,分別在最大、最小、中間工作幅度進行提升、回轉動作試驗及聯合動作試驗。
4、進行安裝試驗時,應用經緯儀在塔吊的兩個方向觀測塔吊變形及恢復變形情況、觀察試驗過程中有無異常現象,升溫、漏油、油漆脫落等情況,進行記錄、測定,最后確認合格投入使用。
5、對試運轉及驗收的參加人員和檢測結果應有詳細如實的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確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