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操作作業時相關注意事項
[ 關鍵詞:塔吊司機 發表日期:2022-05-30 11:05:23 ]
塔吊司機操作作業時相關注意事項
1。嚴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鉤或重物。當重物下降距就位點 1m 處時,必 須采用慢速就位。
2。作業中平移起吊重物時,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礙物的高度不得小于 1m.
3.作業中,臨時停歇或停電時,必須將重物卸下,升起吊鉤。將各操作手柄(鈕) 置于“零位” 。如因停電無法升,降重物,則因根據現場與具體情況,由相關人員研究 ,采 取適當的措施。
4。塔吊在作業中,嚴禁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以及運動件所及區域做維修,保 養,調整等工作。
5。作業中如遇以下情況因停止作業:
①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超出允許工作風力等安全作業; ②塔吊出現漏電現象; ③鋼絲繩磨損嚴重,扭曲,斷股,打結或出槽; ④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⑤各傳動機構出現異常現象和有異響; ⑥金屬結構部分發生變形; ⑦塔吊發生其他障礙作業及影響安全的故障。
6。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 業。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7。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必須整齊,有以下情況時不允許作業: ①爬繩,亂繩,啃繩; ②多層纏繞時,各層間的繩索互相塞擠。
8.禁止在塔吊各個部位亂放工具、零件或雜物,嚴禁從塔吊上向下拋仍物品。
9.塔吊司機必須專心操作,作業中不得離開司機室;起重機運轉時,塔吊司機不得離開操 作位置。
10.塔吊作業時禁止無關人員上下塔吊,司機室內不得放置易燃和妨礙操作的物 品,防止觸電個發生火災。
11。塔吊司機室的玻璃應平整、清潔、不得影響司機的視線。
12。夜間作業時,應該有足夠照明度。
13。對于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回轉作業必須嚴 格按使用說明書規定操作。
14。塔吊遭到風速超過 25m/s 的暴風(相當于 9 級風)襲擊,或經過中等地震后, 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經主管技術部門認可,方可投入使用。
15。塔吊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 :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 ②超負荷和斜吊不吊; ③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吊; ⑤吊物邊緣鋒利,無保護措施不吊; ⑥埋在地下的物件物體不吊; ⑦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⑧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⑨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⑩散物裝的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