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為討3000元,爬上工地高越100米的塔吊討薪
[ 關鍵詞:塔吊討薪 發表日期:2012-09-07 14:17:06 ]
9月6日早上7時許,在瀘縣福集鎮萬福廣場“萬福銀座”二期工程工地上,一名男子因工地老板拖欠3千余元工資,多次討要未果,爬上工地高越100米的塔吊討薪。經過民警不懈的勸解和承諾,平安返回地面。
事件詳情:爬塔吊討薪只為3000元
7時48分,一名男子匆忙地趕到瀘縣公安局福集派出所報警:工友李某因被工地老板拖欠工資,爬上施工工地高約100米的塔吊上,準備跳塔。接警后,派出所巡防中隊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李某已爬到塔吊的最前端,十分危險。
巡警立即拉起警戒帶實行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了解相關信息,并向指揮中心匯報警情,請求支援。隨后,縣公安局領導率領派出所、消防隊、交警大隊和120急救中心等趕到現場,展開緊急救援工作。
民警了解到,爬塔吊者李某系四川省江油市人,現年28歲,2011年開始在“萬福銀座” 二期工程從事建筑外架搭建工作,今年8月工作了22天。因工地老板拖欠3千余元工資,多次討要未果,他便采取爬上工地塔吊頂端的極端方式討薪。
縣公安局立即研究制定了一套處置措施:治安民警維護現場秩序、交警疏導交通、消防隊立即鋪設救生氣墊,安排民警與李某工友輪流打電話規勸李某,通知工地老板雷某趕到現場協助處理。
民警通過報警人獲得了李某的電話后,當即聯系塔吊上的李某。
李某說:“老板拖欠工資3萬元(編者注:李某實際被拖欠工資為3000元),我沒有辦法只有選擇跳塔。”
通話民警勸解道:“生命是無價的,為了討要這3萬元錢你爬那么高,萬一發生意外值得嗎?你的妻兒老小怎么辦?國家有法律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相關部門可以解決拖欠工資的問題,你先下來,我們已經聯系了雷老板,馬上給你解決問題。”
“萬福銀座”二期工程包工頭雷某趕到現場后介紹說,她是從“萬福銀座”二期工程項目部承包的建筑外腳手架搭建項目,由于工程項目部沒有給付她項目款,才拖欠了李某的工資。頭一天雙方已經口頭約定,“今天到勞動局協商解決”,不料一大早,李某便爬上了塔吊。
上午8時23分,經過民警不懈的勸解和承諾,李某答應協商解決,并從塔吊最前端走回操作室,順著塔吊中的扶梯慢慢來到房頂。此時,消防中隊相關人員已在樓頂等候,當即陪同李某乘坐升降機下樓。隨后,民警將涉事雙方帶到瀘縣建設局辦公室進行協商。
上午10時,在建設局辦公室,李某順利領到工資3000元,同時也因自己爬塔吊討薪的過激行為受到派出所民警的口頭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