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建設單位存經濟糾紛,在塔吊上不吃不喝一整天
[ 關鍵詞:塔吊 發表日期:2013-03-30 09:30:19 ]
3月28日,江蘇省蘇州市滄浪區虎殿路中海御景灣施工工地上,一名男子因與建設單位存在經濟糾紛,爬上數十米高的塔吊。公安、消防等部門趕到,任憑眾人怎么勸說,都不愿下來。由于該建設單位相關人員遲遲沒有露面,這名男子在塔吊上不吃不喝守了一整天。
現場情況:男子雙腿懸空,坐在數十米高的塔吊末端
上午近11時許,記者趕到虎殿路時,公安、消防、救護車等部門已經趕到。只見工地內一座數十米高的塔吊上,有名男子坐在末端,雙腿懸空,看上去十分危險。塔吊下方是一個巨大的基坑,坑內鋼筋林立,四周堆放著不少材料,救援車輛根本無法駛入。
塔吊下方,有民警多次大聲喊話,要求男子先下來再協商,但男子始終不同意,也拒絕救援,不時取出手機進行通話,看上去情緒很激動。“說是工地上欠了他們的錢,有十幾萬呢。”工地門口,一名正在清理泥土的阿姨說,這名男子一早與幾名同伴來到工地,因找不到相關負責人,不久就見他突然爬上了塔吊。
當事人:款項被扣,協商無果
在塔吊下方,記者找到了該男子的堂弟周先生。他告訴記者,堂哥如此沖動,全因一筆工程款,有10萬元。他說,2011年,他從該建設單位黃某某處承包了中海國際社區的墻面粉刷工程,當年10月,其手下兩名工人在作業時,從高處摔落受重傷,之后該建設單位賠付了30余萬元。周先生說,以往他工人的工資都是由他先行支付,最后再同黃某某結算,可這次在他與黃某某結算時,卻被扣下了10萬元,他認為這與兩名工人的工傷有關。“當初為了先支付工人的工資,這筆錢是我從堂哥那里借來的。”周先生表示,如今這筆錢被扣著,他堂哥也很著急,才一時沖動爬上了塔吊。當著記者的面,周先生撥通了他堂哥的手機,但話沒說幾句,他堂哥就掛斷了電話,也不愿意下來。
奇怪的是,周先生稱被該建設單位扣留了10萬元,但在其所帶的書面材料中,卻有一張被該單位告上法庭的訴狀。訴狀稱,根據雙方簽訂的事故責任書,安全事故費用在5千元以上的,由原、被告七三分攤,經核算,被告周先生應承擔10萬元,記者看到,該訴狀的原告為中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不過在周先生提供的一份協議中,卻約定“如萬一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甲方提供電氣設備和安全設施應達到市有關規定”,周先生稱,此次事故全因工地腳手架安全措施不到位,他不應該承擔責任,但發生事故時,他應黃某某要求沒有報警。
周先生說,收到這張訴狀后,他前后去浙江紹興受理此案的法院參加庭審兩次,但兩次都沒有結果,卻因此耗時耗力,希望能與該建設單位黃某某坐下來好好協商,但黃某某始終不愿溝通。
單位回應:希望等待法院判決結果
直到中午近12時許,中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海御景灣施工現場一名負責人才出面,稱已聯系上黃某某,黃某某同意下午趕來協商,對于具體情況,他表示希望等待法院判決結果。不過至下午5時,記者聯系上周先生時,周先生稱,黃某某并沒有露面,他堂哥也在塔吊上不吃不喝待了一整天,他十分擔心,但又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