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蕭王廟一包工頭討要工資被拒,爬上近60米高塔吊
[ 關鍵詞:塔吊 發表日期:2013-08-07 09:23:57 ]
8月5日中午,寧波蕭王廟桃源府邸工地,一包工頭為討要近8萬元的剩余工資被拒,爬上近60米高的塔吊。經其親人、朋友、警方集體勸說下,終于爬下了塔吊。由于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詳細經過:討工資被拒,爬60米高塔吊
8月5日中午11點35分,蕭王廟派出所接到報警:在桃源府邸工地,有男子爬上近60米高的塔吊。民警迅速出動,趕到事發地。當事人的妻子、女兒和工友很快都到了。
經現場了解,男子姓王,45歲,貴州人,系桃源府邸工地架子工小包頭。因當天中午向上級包頭討要近8萬元的剩余工資被拒,一時想不開了。原來,60%的款項已結清。但由于一些班組的施工作業檢驗不合格,需要整改后再接受檢驗,就暫扣了部分尾款,待檢驗合格后再結算。誰也沒想到王某卻采用了這種極端的方式強要尾款。
我們邊勸男子邊聯系工地負責人。站了10分鐘,汗像下雨一樣。喊了半個小時后,嗓子直冒煙。可男子就是不聽勸。半小時后,男子在大家集體勸說下,終于爬下了塔吊。
經調解,工地老板和包工頭同意提前給王某結清近8萬元的尾款,但由于王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相關法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但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