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兒討要工程款多次遭拒,爬上20多米高塔吊欲輕生
[ 關鍵詞:塔吊 討要工程款 發表日期:2012-06-01 10:40:15 ]
5月31日上午8點40分左右,淮安市清河路一號生活大院一處待建工地上,一男子替兒討要工程款多次都沒能成功,爬上20多米高塔吊欲輕生。民警果斷與工程負責人取得了聯系,對方答應立即還清欠款,輕生男子這才放棄輕生念頭,爬出塔吊通過安全通道走到大樓里來。
詳細情況:男子替兒討要工程款多次遭拒,爬上20多米高塔吊欲輕生
事發現場,塔吊位于一處待建工地上,在其四分之三的位置有一名中年男子坐在上面。可無論在場民警和消費隊員怎樣勸說,該男子始終不肯下來。由于塔吊離地20多米,地面堆砌著鋼筋水泥,消防官兵擔心僵持時間過長會發生危險,便在塔吊下方鋪設了救援逃生氣墊。
據工地一名知情人稱,這名男子的兒子以前是包工程的,因為最近承包的一項工程沒有簽署合同,對方換了承包商,所以一直拿不到工程款。了解事情經過后,民警果斷與工程負責人取得了聯系,對方答應立即還清欠款,輕生男子在經過民警確認后,這才放棄輕生念頭,爬出塔吊通過安全通道走到大樓里來。
事發原因:更換建筑商,不承認之前工程
據了解,輕生男子姓陶,他告訴記者,自己討要這筆工程款幾次都沒能成功,今早是不想活了才爬上塔吊。他的兒子在工地上承包了一項工程,因為當時的建筑商不肯簽合同,所以導致后來更換的建筑商不承認之前未簽合同的那些工程,現在家里已經搭進去100多萬,還借了高利貸,經濟十分拮據。
提醒:拿起法律武器更好的去維護
塔吊建筑機械廠(http://www.by2cn.com)提醒:合同法作為保障簽署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部法律,是當今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然而,通過“以死相逼”等手段獲得工程款或欠款的事情卻屢屢發生。在這樣的慘劇背后,必然有拖欠欠款人的責任,但倘若在事故中處于弱勢的一方能夠重視自己的法律意識,與建筑商簽訂具有法律效應的工程合同,那么或許這樣的事情就能盡量被避免,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也能拿起身邊的法律武器更好的去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