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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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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維修保養技術,維修保養制度16條

        [ 關鍵詞:塔吊維修保養 發表日期:2012-11-11 15:39:07 ]

          塔吊建筑機械廠(http://www.by2cn.com)塔吊維修保養制度16條總結。掌握先進的塔吊維修保養技術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按時高質量的進行維修保養,才能提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避免事故的發生。

        第 1 條、 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訓練,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考核合格 并取得操作證, 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 熟悉該機械的構造、 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 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 維修保養技術。

        第 2 條 、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第 3 條、 作業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 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 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 規定。

        第 4 條、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 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 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第 5 條、 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 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第 6 條、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 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 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第 7 條、 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 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第 8 條、 起重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 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 9 條、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 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結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 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籠或鋼絲繩綁扎 固定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 10 條、 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 11 條、 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 12 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 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五米。

        第 13 條、 多機作業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 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 3 米。

        第 14 條、 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

        第 15 條、 作業完畢后,他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依倒 吊臂根部, 臂桿不應過高, 應須向風源, 放松回轉制動器, 卡緊軌鉗, 切斷電源。

        第 16 條、 塔吊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和交接班的 記錄工作, 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 做好設備"十字″作業 (清潔、 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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