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吊交叉作業防碰撞安全措施方案案例參考
[ 關鍵詞:多塔吊交叉作業防碰撞安全措施 發表日期:2012-07-29 09:04:45 ]
一、塔吊建筑機械廠(http://www.by2cn.com)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現場場地的實際情況,講解多塔吊交叉作業防碰撞安全措施方案案例參考。
二、場地情況: 住宅小區 21#、22#、25#、26#樓。現場安裝有 4 臺 50 系列塔吊。
三、編制依據: 依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GB5144-200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66),建委22 號文件。
四、塔選擇及定位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現場場地的實際情況,21#、22#、25#、26#、樓按各安裝一臺 QT5013 型自升式塔吊,最大額定起重重量起升高度 70M,起升速度80/40/20Min,回轉速度66S,變幅速度50、25M/Min, 每臺裝機總容量:30KW。該機底架 1.8T,塔身節標準 0.8T,頂升套架2.4T,下轉臺2T,上轉臺1.5T,塔頂1.5T,頂平衡臂拉桿1.5T, 牽引小車0.3T,起重臂長度50M,平衡臂長度43M,塔吊高度63M。 ( 相關閱讀:塔吊的起重臂、平衡臂是如何保持平衡的? )
1、起重機工作條件:最大工作風壓 250N/㎡,非工作風壓 500N/㎡,工作溫度計-20 -10,電源380V+-10%。 主要性能參見第1 條。
2、塔吊的定位:綜合現場的實際情況,工程體型,結構特點及根據塔吊使用說明書,分別將 1#、2#、11#、12#、樓各設一臺塔吊,由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安裝,具體見平面布置圖
五、危險源辨識與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特種設備危險源主要體現在:
1)作業中塔吊安全限位裝置突然失控,發生斷繩并引發墜物,傷害或者異常沖擊,引發重大傾倒或斷臂等;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傾倒;
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電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4)塔吊施工升降機拆裝和頂升過程中發生的人員死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引發觸電事故;
6)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指揮人員指揮失誤,造成安全隱患;
7)夜間施工時,因視線不清,發生危險;
8)塔吊停止工作時,吊鉤位置停放不當,造成安全隱患;
9)多塔施工時,兩塔吊大臂配合不當,相互碰撞;
10)因塔吊與施工現場建筑物距離較近,可能發生碰撞。
六、多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認真檢查塔吊各工作機構及安全限位裝置等是否完好。
2、要注意了解,觀察安裝塔吊工作區區周圍的環境,選擇恰當的起重機械進行安裝。
3、安裝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塔吊上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
七、多塔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1#樓塔吊與 2#樓塔吊之間距離小于 100M(63 型塔吊臂長 50m、 56M)。2#樓塔吊與 3#樓塔吊之間距離小于 100M,兩塔前臂存在碰撞可能性,特采取以下防撞措施:
1、塔吊第一次安裝時應保證高度差在5 米以上;
2)塔吊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把小車停在大臂中間,主鉤收至上限位。
3)為防止塔吊碰撞及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控制施工進度的方式保證相鄰兩塔吊的高低不小于 8M。統一協調指揮,確保塔吊施工安全。
4)每臺塔吊上配備專業司機及指揮人員,統一服從項目部安排,在吊裝過程中,兩塔吊間應相互錯開,確保兩塔吊間大臂與大臂碰撞,大臂與鋼絲之間不發生接觸。
八、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司機應經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塔吊的使用應遵守國家和主管部門頒發的塔吊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同時遵守塔吊使用說明中的有關規定:
日常檢查基礎有無沉降、破壞;檢查塔吊金屬結構和外觀結構是否正常;各安全裝置和指示儀表是否齊全有效;主要部位的連接螺栓是否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是否符合規定;塔吊的接地,電器設備外殼與機體的連接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使用時經常性的檢查,應根據工作的繁重,環境惡劣程度確定檢查周期,初步定為一周一次。主要包括; 塔吊的基礎性,安全防護裝置,吊鉤、螺栓、銷軸松動情況,制動器的磨損,鋼絲繩磨損及尾端的固定情況等。 使用過程中還應注意事項:作業前應進行空運轉,檢查各機構、制動器、安全裝置是否正常;塔吊司機要與現場指揮配合好,同時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均應服從;不得使用限位作為停止運行開關,提升物不得自由下落;嚴禁斜拉、斜吊和超負荷運轉,嚴禁用吊鉤直接吊掛物體,用塔吊運送人員;作業中任何安全裝置報警,都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拔掉安全裝置;當風超過六級時停止作業;作業完成,將所有工作機構開關轉至0 位,切斷總電源,開關箱上掛警示標志,由專人看管;塔吊作業人員操作各控制時嚴禁越擋和急開急轉;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限位點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提重物平移時,應高掛其跨越障礙 0.5M 以上;作業后塔吊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旋制動器,小車及平衡移至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以避免碰到建筑物;塔吊和輸電線路之間采取的措施,確保塔吊使用過程中的鋼絲繩,吊鉤沿垂直方向與輸電線路保持在安 全距離以上。(6 米外)
九、事故應急救援方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的控制緊急時間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小程度。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主要體現在:
1)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突然失控,發生斷繩并引發墜物,傷害或者異常沖擊,引發重大傾倒或斷臂等;
2)基坑邊在外力荷載作用下坡滑傾倒;
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電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害;
4)塔吊施工升降機拆裝和頂升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引發觸電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要求;
2)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名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
3)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4)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援救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
5)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 “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環境優先”的方針, 貫徹“常被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保護人民安全優先,保護
3、 應急服務部門的信息
1)消防部門 火警119
2)公安部門 報警電話110
3)交通部門 交通肇事122
4)醫務部門 急救中心120
4、組織機構職責
4.1 應急組織體系
4. 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5、預防與預警
5.1 危險源控制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方法與程序,完善危險源辨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的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項目部門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域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
5.2 預警行動 如遇意外塔吊發生傾翻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要立即用電話向應急小組長匯報險情,應急組長立即召集操作人員或事故目擊者其他成員,搶救,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應急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通知全體指揮中心成員,在1 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單位、聯系電話、報告人、傷亡人數等簡要情況。
6、響應分級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根據本工程特點,由辨識、分析評價施工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之一是塔吊傾覆。在工地已采取機電管理、安全管理各種上防范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要制定 塔吊傾覆的應急預案,具體如下:假設塔吊基礎坍塌時可能傾覆;假設塔吊的力矩限位失靈,塔吊司機違章作業嚴重超載吊裝,可能造成 塔吊傾翻。
7、響應程序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急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項目部。由項目部質安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的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建設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或其他上級政府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或其他上級政府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 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值班電話:項目部實行晝夜值班制度 2、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 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 分鐘內電話通報值班人員,主要說明了緊急情況發生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 等求救電話 3、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后必須在2 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及車輛等在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的質安部在 30 分鐘內以下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質等應統一派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處理。
8、處置及預案措施
1、指揮與控制 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項目經理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
1) 、首先搶救組和經理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他結構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副經理向項目部總工請示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原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專家指導下進行。
6) 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在組長主持下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整改措施。
7) 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
2、從以上風險情況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的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9、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的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用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等;
2) 搶險工具:鐵鍬、撬棍、氣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屬切割機,電氣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帶、防毒面具、應急燈、對講機、電焊機、水泵、滅火器等:
4)設備:小轎車2 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