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職工住宅小區工程多塔吊作業防碰撞方案
[ 關鍵詞:多塔吊作業 塔吊 發表日期:2012-07-30 09:40:55 ]
塔吊建筑機械廠(http://www.by2cn.com)根據某職工住宅小區工程多塔吊作業防碰撞方案,與大家分析下多塔吊作業情況下,如何確保安全施工。
一、工程概況
區職工住宅包括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及28 # 和29 # 之間的地下車庫一座;建筑面積66954.38 平方米。其中25 # 、26 # 、27 # 、28 # 、 29 # 、30 # 、31 # 、32 # 、33 # 樓結構形式為剪力墻結構;地下車庫為框架結構, 25#~33#樓為地上11 層,地下一層;地下車庫為地下1 層。25 # 、 26 # 、27 # 樓建筑高度均為34.1m,28 # 、29 # 、30 # 、31 # 、32 # 、33 # 樓建筑高度均為32.8m.
二、編制依據
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 2、建設單位提供的總平面圖 3、塔吊布置平面圖
三、塔吊布置情況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共布置五臺塔吊,塔吊統一采用QTZ50,塔吊臂長為50 米。塔吊性能QTZ50 自升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 五臺塔吊分別設置于如圖所示位置(詳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四、塔吊的頂升、附著
1、塔吊的頂升、附著,各塔錨固高度與吊鉤高度關系技術要求詳見塔吊使用說明書。具體操作可根據實際施工進度隨時進行塔吊的附著。
2、塔吊施工作業時,五臺塔吊合理安排安全交差。處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與低位塔吊處于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一個標準節,保證塔吊安全運轉。
五、塔吊交叉作業安全隱患
本小區共有九棟樓和一座地下車庫,28 # 、31 # 樓以及地下車庫東北側共用一臺塔吊,29 # 、32 # 樓以及地下車庫東南側共用一臺塔吊, 30 # 、33 # 樓共用一臺塔吊,26 # 、27 # 樓共用一臺塔吊,25 # 樓安裝一臺 塔吊,共計五臺塔吊,分成兩個作業區施工,作業一區施工28 # 、29 # 、 31 # 、32 # 以及地下車庫,作業二區施工25 # 、26 # 、27 # 、30 # 、33 # ,已經形成多塔作業條件,針對現場實際情況我標段塔吊在正常作業情況下,主要存在如下安全隱患: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存在碰撞現象。 通過塔吊在現場的平面布置可知,五臺塔吊起重臂端部與高位塔吊塔身不存在碰撞現象
2、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存在碰撞。 通過塔吊在現場的平面布置可知,28#南側樓塔吊和29#樓東側塔吊及25#樓東側塔吊、33#樓西側塔吊和29#樓東側塔吊及27#樓東側 塔吊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相碰撞現象。
六、防碰撞施工措施
由于現實條件限制,在本小區施工中出現多塔作業已不可避免,消除隱患、采取預防措施成為重中之重。根據國家JGJ33-2001 中關于塔吊安全距離的規定(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m),對每臺塔吊安全合理定位。針對本工程,制定一下措施。
1、5#塔吊樓沿平安路外轉,在未轉到提升高度時,吊鉤不得超越平安路路沿石。塔吊到25#樓卸料地點后,方可將滑車移動至卸料地點,限位點應設在29#樓與26#樓中部。
2、4#塔吊樓在施工場地內轉動,限位點在 30#樓東側后山墻外的平面,轉至27#樓南側后平面限位。
3、3#塔吊樓塔吊限位點在 33#東側山墻內側,滑車不得跨越,滑車待轉到卸料點后到位。
4、1#塔吊360 度旋轉,與相鄰3#塔吊高差保持13.2 米,與相鄰 3#塔吊高差保持 6.6 米,1#塔吊與 3#、4#塔吊作業時要有專人指揮,不得同時到達一個平面內。
5、塔吊間距如下:1#~2#間距 86.03m,1#~3#間距 69.15m,1#~4# 間距 94.8m,1#~5#間距 89.4m, 2#~3#間距 155.47m, 2#~4#間距 165.09m, 2#~5#間距75.88m, 3#~4#間距67.01m, 3#~5#間距140.49m, 4#~5#間距118.19m。
6、對各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塔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塔吊司機要嚴格按塔吊操作規程操作。在安全教育時,把本工程多塔作業的安全隱患及預防措施要教育到位。以后要每周進行安全教育。
7、各塔吊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將對講機頻率進行調試,不同塔吊指揮用的對講機不得同一頻率。
8、嚴禁多臺塔吊同時在交叉區域內吊裝作業
9、夜間工作的塔吊,除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及現場照明外,還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防撞的紅色信號燈。
10、塔吊運行前必須鳴笛示警,后啟動方應避讓已運轉方。
11、因本小區劃分的2 個施工區域的棟號距離過近,存在跨界作業情況,此情況下,跨界運轉方應讓本界作業方。
12、回轉就位時,司機應掌握吊臂慣性提前斷電,嚴禁用制動強制停機。
13、一塔工作,一塔停機時,非工作狀態下的塔吊應轉至不干涉處。
14、每臺塔吊設專職指揮,佩帶明顯標志,站在明顯位置,發出的信號要區別于指揮人員的信號。
15、司機應服從專人統一指揮,遇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工作。在大風或強風情況下,設專人值班看護,防止塔吊碰撞。
16、塔吊停止作業后,應將吊鉤升至臂架根部,根據風向限位鎖定。
16、指揮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指揮人員與監護人員嚴禁私自串頻聊天。
17、指揮人員和指揮信號必須旗語、哨音同時進行。
18、任何非塔吊指揮人員不得指揮塔吊運轉。
19、各塔吊的指揮人員應從佩帶的袖標或安全帽上明顯區別開,不得混合指揮其它塔吊。
20、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進入交叉區域時,塔司、指揮人員及監護人員都要精力集中,回轉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21、塔吊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規范,嚴禁違章指揮。
22、塔吊指揮人員合理安裝吊裝,避免施工班組之間發生糾紛。塔吊指揮人員、掛鉤人員必須固定,上班前、交接班時及班后要嚴格檢查鋼絲繩及各種吊具等。若已達到報廢標準,必須及時更換,并做好記錄。
23、塔吊停止作業后,應將吊鉤升至臂架根部,根據風向限位鎖定。
24、為有效保證每臺塔吊的安全作業,應當地行政部門要求給每臺塔吊安裝防碰撞智能控制系統。
七、塔吊指揮人員安全措施
1、為每臺塔吊配備專職指揮人員。指揮、監護哨、塔吊司機均配備對講機,保持通線聯絡暢通。塔吊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復驗,定期體格檢查,并將上崗證及查驗結果報項目技術安全部門備 XX42 區職工住宅工程多塔作業防碰撞方案 7 案。未經技術安全部門負責人同意不得變動。
2、施工單位在各塔吊交叉區域內設立監護人員,每棟樓的作業層面只設立一名指揮,防止令出多人,造成混亂碰撞。
3、監護人員負責交叉作業塔吊的安全運轉,監督各塔吊指揮人員的動作指令,發現指揮錯誤或存在碰撞隱患時及時向塔吊指揮和塔司發出停止信號。
4、監護人員要專人負責,佩帶明顯標志,站在明顯位置,發出的信號要區別于指揮人員的信號。
5、指揮人員和塔司要服從指揮監護人員的指揮監護信號。
6、指揮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指揮人員與監護人員嚴禁私自串頻聊天。
7、指揮人員和指揮信號必須旗語、哨音同時進行。
8、任何非塔吊指揮人員不得指揮塔吊運轉。
9、各塔吊的指揮人員應從佩帶的袖標或安全帽上明顯區別開,不得混合指揮其它塔吊。
10、塔吊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吊十不吊”(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工件緊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扣工件不吊、棱刃物體沒有襯墊不吊、鋼(鐵)水包過滿不吊)的規范,嚴禁違章指揮。
11、塔吊指揮人員合理安裝吊裝,避免施工班組之間發生糾紛。 塔吊指揮人員、掛鉤人員必須固定,上班前、交接班時及班后要嚴格 XX42 區職工住宅工程多塔作業防碰撞方案 8 檢查鋼絲繩及各種吊具等。若已達到報廢標準,必須及時更換,并做好記錄。
八、安全措施
1、合理設置各臺塔吊的吊物區,嚴禁在交叉區域內設置塔吊吊物區。
2、根據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提前安排塔吊頂升附著計劃。
3、夜間施工時提供足夠的照明條件。 盡量避開夜間施工,項目部吊裝作業安排在光線好的白天作業。
4、保證塔吊機組有足夠的正常維修、保養時間。
5、協調好塔吊的安全高差。
九、塔吊機組安全施工措施
1、機組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2、機組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操作。
3、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塔作業。
4、塔吊司機要明確本塔吊指揮人員佩帶的標志。
5、塔司要服從哨工的指揮信號,不得擅自操作。
6、對錯誤的指揮信號和非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有權拒絕操作。
7、嚴禁非塔吊司機上塔操作。
8、塔吊每次運轉前,機組人員必須進行空運轉,確保塔吊正常運轉。
9、起升、回轉、變幅應分別進行操作,嚴禁多項操作同時進行。
10、塔吊運轉完畢要將大鉤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車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順向風源;如其它塔吊仍在運轉,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響其它塔吊的正常運轉。
11、各塔吊應分別安裝警示燈和警示旗,塔司做每個動作之前應先觀察周圍塔吊起重臂位置,確保安全后再進行操作。
12、項目部定期召開塔吊安全工作會議,對塔吊司機、指揮人員及指揮監護人員作特殊的安全交底,與塔吊分包及塔司簽訂安全協議書,責任落實到人。
十、應急預案
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塔吊施工事故主要體現在: 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塔吊坍塌事件。
1、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求援措施
①、去除傷員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②、在搬運和轉送過程中,頸部和軀干不能前屈或扭轉,而應使脊柱伸直,絕對禁止一個抬肩一個抬腿的搬法,以免發生或加重截癱。
③、創傷局部妥善包扎,但對疑顱底骨折和腦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導致顱內感染。
④、頜面部傷員首先應保持呼吸道暢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組織碎片、血凝塊、口腔分泌物等,同時松懈傷員的頸、胸部鈕扣。若舌已后墜或口腔內異物無法清除時,可用12 號粗針穿刺環甲膜,維持呼吸、盡可能早作氣管切開。
⑤、復合傷要求平仰臥位,保持呼吸道暢通,解開衣領扣。
⑥、周圍血管傷,壓迫傷部以上動脈干至骨骼。直接在傷口上放置厚敷料,繃帶加壓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響肢體血循環為宜,常有效。當上述方法無效時慎用止血帶,原則上盡量縮短使用時間,一般以不超過1 小時為宜,做好標記,注明上止血帶時間。
⑦、有條件時迅給予靜脈補液,補充血容量。
⑧、快速平穩地送醫院救治。
⑨、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以便調查組調查。
⑩、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2、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求援措施
①、發生物體打擊事故,要迅速啟動項目求援小組,及時停止阻斷事故源的工作和作業,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根據傷害的性質和程度,利用現場的一切條件,實施相應的救護措施。
②、及時速報上級預案指揮部,傷勢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 求救。
③、出血性外傷應及時采取應急止血措施,避免傷員因失血過多造成生命危險。
④、骨折性傷員,在挪動傷員時冷靜小心,采取正確的方法救護避免傷勢擴大。
⑤、脊椎骨折傷員要保證傷員平穩臥姿式,嚴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處理,以防脊髓受傷導致傷情加重,以致造成癱瘓。
⑥、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以便調查組調查。
⑦、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3、塔吊坍塌事故的應急措施
①、搶救人員和組長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碰斷的高、低壓電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他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確定有無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副組長向項目總工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②、搶險人員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語。
③、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④、搶救人員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⑤、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行。
⑥、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副經理、技術員、安全員和塔吊司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查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定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4、成立應急小組。
①應急組織體系: 組 長: 易春華 副組長:閆劍鋒、王國軍、黎永福、李志強 組 員:何秉玉、劉世杰 黃小林、呂學義、張實權、曾文明 ②指揮機構及職責 項目經理(組長)職責: (1)應急指揮總指揮,全面負責應急指揮工作。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3)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4)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經理、總工程師(副組長)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事故現場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搶險工作。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13 工程部職責:
(1)組織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預案,督促各部門做好事故搶險過程記錄。
(2)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形成記錄。
(3)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預案。
(4)組織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習,并提出改進建議。
(5)發生事故時,組織搶險隊進行搶險、營救、減少防護工作。
安質部: (1)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預案。 (2)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物資部: (1)協助技術部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評審。 (2)落實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的準備工作。
十一、平面布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