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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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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制了塔吊安裝、拆卸和使用階段的應急救援預案

        [ 關鍵詞:塔吊應急救援預案 發表日期:2012-11-12 09:36:24 ]

          編制了塔吊安裝、拆卸和使用階段的塔吊應急救援預案,塔吊應急救援預案是塔吊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項目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的一部分,應急預案內的應急措施,列入項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內容,一旦應急事件發生,使應急救援工作及時、迅速,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一章、施工現場塔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概況

        1.1.編制依據

        1.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1.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1.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1.4.《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 166 號)[2008 年6 月1 日起施行]。 1.1.5.浙江欣業建設有限公司《應急預案》和《事故現場救治辦法》; 1.1.6.青銅峽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安全管理要求; 1.1.7.批準的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方案。

        1.2.塔吊使用管理概況

        1.2.1.塔吊平面布置概況:塔吊在2樓、19#,20#樓中間,型號(QTZ40),獨立式起升高度:24.2米,塔吊起重力矩:400KN.m,最大起重量:4T,最大工作幅度:47米。
        1.2.2.塔吊安裝和拆卸概況:由有資質的塔吊安裝單位,嚴格按專項方案要求進行安裝和拆卸,對影響安全功能如:行程開關、起重量控制、卷揚機離合器、 3 電氣設備警示裝置,按產品說明書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 JGJ33—2001),進行安裝調試、試運行合格,安裝、使用和監理單位進行驗收,由有資質監測單位進行了各項安全功能監測驗收合格。 1.2.3.塔吊使用安全管理概況:

        1).塔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上崗前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現場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已經建立,并按此制度進行塔吊使用日常管理。
        2).塔吊使用期間維護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已經在塔吊安裝及使用專項方案規定。
        3).建筑起重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了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塔吊起重臂起重半徑范圍內的輔助生產作業區設置了安全防護設施;
        4).設備管理機構由項目安全部門負責,組織機械和電工進行塔吊日常維護管理,安全使用檢查。
        5).項目部對塔吊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6).項目部已向安裝單位提供了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和建筑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7).由項目安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8).項目臨時用電專項方案內,對塔吊的臨時用電配電安全要求,進行了規定,文明施工專項方案,對塔吊日常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人員教育培訓,塔吊使用文明要求,進行了規定。

        1.3.塔吊使用時應急救援事件發生時聯絡單位概況

        1.3.1.青銅峽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1.3.2. 寧夏東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1.3.3. 寧夏雙合房地產開有限公司;

        第二章、塔吊使用應急救援組織方案

        2.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1.1.崗位職責:

        1).編制塔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2).負責應急救援小組成員進行急救方法的宣傳、教育、指導;
        3).發生事故后立即組織展開急救工作,根據事故性質及時向錢清鎮城鎮建設管理局和公司質安部門匯報;
        4).負責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5).平時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進行演習;
        6).負責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工具并進行日常檢查,確保應急工作準備處于完好狀態。

        2.1.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項目經理: 張生祥 任組長 專職安全員:趙安東 任副組長 聯系電話: 項目副經理:何克明 聯系電話:15379538323 小組成員: 唐 輝:任救援組組長 聯系電話: 王 堅:任救援組副組長 聯系電話: 楊 政:負責救援時的物資供應 聯系電話: 賀 淼:負責救援藥品管理 聯系電話: 外界搶救電話:110 火 警:119 傷病搶救電話:120 公司應急聯系電話:

        2.1.3.應急救援小組的工作:

        1).組織應急救援小組:根據塔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組人員,應急救援組人員應有塔吊安裝和拆卸人員、架子工組、電工組、機械班組、電焊組參加。
        2).組織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設備有汽車、汽車吊、電焊機,應急救援工具有:鍬、撬杠、扳手、氣焊切割、千斤頂、擔架等工具,應急救援用的藥品:藥用紗布和棉紗、止血藥等。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做好應急救援組成員在啟動應急預案時的聯絡方法、領導小組成員和小組成員的工作,應急時的險情排除和急救方法,必要時組織演練一次,熟悉應急救援時組織程序、險情排除和急救方面的常識,保證啟動應急預案時的快速、及時、有效和組織措施得當。
        4).負責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5).負責與外界救援聯系和事故情況的向上匯報。

        2.1.4.應急預案組織系統框架圖:

        2.2.應急預案組織成員職責

        2.2.1.項目經理:應急救援預案小組長;負責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下達救援令組 長 副組長 材料負責 救援組長 救援副組長 副組長 電工 2 人 塔吊安裝人員 架子工 5 人 汽車司機 2 人 機械工 2 人 材料員 2 人 電焊工 2 人 6 及救援人員的組織;負責監督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工具、藥品 的儲備; 負責對上級領導和聯絡單位事故的匯報及救援情況; 負責應急救援時的外部聯系,包括救援聯系。
        2.2.2.救援小組人員統一服從項目副經理的調動,主要職責:副經理接到應急救援事件消息報告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啟動救援預案,然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通知救援副組長、材料員、安全經理,組織人員、材料、物資、藥品、交通工具等,組織現場搶救;
        2.2.3.安全經理:搶救人員的同時負責保護好現場(條件具備時可以做拍照,做事故分析準備);
        2.2.4.救援組組長、副組長:組織救援人員,封鎖事故現場,以防事故擴大,有權調動在施工現場的一切車輛,包括:運輸車輛、小轎車;
        2.2.5.材料負責:根據副經理的要求,迅速將救援物資供應到現場,包括:擔架、藥品、工具,用具等;
        2.2.6.小組各員:根據自己的工種準備好搶救工具、開好搶救機械和設備;
        2.2.7.項目其他管理人員聽從副經理統一指揮參加現場搶救;
        2.2.8.項目安全員根據管理制度真實記錄事故發生情況。

        2.3.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

        2.3.1.事故的目擊者,應迅速將塔吊倒塌事故匯報項目副經理和項目安 全經理,項目副經理和項目安全經理接到事故的報告后,迅速到事故現場,調查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了解清楚后,及時匯報項目經理。
        2.3.2.項目經理接到事故信息,了解清楚事故范圍和損失情況后,在2 小時內向公司質安處匯報事故發生的原因、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組織參加搶救傷員,將傷員搶救情況和事故損失情況隨后匯報上級主管部門。
        2.3.3.由項目副經理打電話通知120 進行傷員急救。救援人員到現場后由項目經理或副經理負責介紹事故損失情況和救援情況,亟待解決的救援問題,在項目經理或副經理帶領下參加應急救援。
        2.3.4.在事故沒了解清楚前,其他人員不得向外界透露信息,應由項目經理統一向外界發出應急事件信息,以防信息的混亂和其真實性。

        第三章、塔吊使用應急救援工作

          不論任何人,一旦發現有塔吊事故發生,應立即呼叫在場全體人員進行隱蔽,并迅速通知項目經理。 如有人受傷,應該立即撥打120 急救電話,向急救中心求救,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急救車盡快趕到事故現場,并立即向公司急救小組上報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 現場急救人員在急救車到來以前,應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在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現場負責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補救措施,在確保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安全負責人應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改正措施,認真填寫傷亡事故報表、事故調查等有關處理報告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和辦事處。

          施工現場塔吊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危險源分析表 塔吊使用維修保養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 可能對安全產生的影響 塔吊使用維修保養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 可能對安全產生的影響 塔吊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 倒塌物體打擊 指揮信號傳遞不正確 機械傷害、物打 塔吊限位失靈 倒塌物體打擊 超載作業 機械傷害、物打 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 高處墜落 頂升維修后未經試吊 機械傷害、物打 塔吊無專用爬梯、斜道 高處墜落 滑輪不符合要求 斷繩、物體打擊 吊鉤無保險裝置 物體打擊 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機械傷害、物打 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 物體打擊 吊裝作業無警告標志 機械傷害、物打 8 鋼絲繩跳滑輪 倒塌物體打擊 塔吊卷揚機滾筒無保險 斷繩、物體打擊 司機無證上崗 機械傷害、物打 物件捆扎不緊散件太滿 物體打擊 非本機型司機操作 機械傷害、物打 群吊無防碰撞措施 倒塌物體打擊 吊裝指揮無證上崗 機械傷害、物打 被吊物件重量不明 機體倒塌 索具使用不合理 機械傷害、物打 缺少維修保養 機體倒塌 作業面堆載過多 倒塌傷人 吊裝過程中停電 機械傷害、物打 沒有驗收使用 機械傷害 防碰撞措施不可靠 機械傷害、物打

        3.1.塔吊使用中遇到容易引起事故或事件 塔吊使用時容易發生的應急救援事件:

        3.1.1.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風雪、地震等,使塔吊倒塌
        3.1.2.塔吊正常使用中倒塌;
        3.1.3.卷揚機離合器失控引起的被吊物體墜落事件;
        3.1.4.行程開關失靈引起卷揚機過卷,使起重小車脫落后墜落,鋼絲繩拉斷,吊鉤、吊物墜落引起的事故。
        3.1.5.被吊物散落或墜落引起的傷人事件;
        3.1.6.群吊塔吊互相碰撞發生的事故。

        3.2.塔吊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3.2.1.塔吊維修時人員高空墜落;

        1).把傷害人仰臥于現場適當的地方,如果停止呼吸,應立即進行心臟按摩和人工呼吸,然后給傷員進行傷口止血和包扎。認為心臟停止跳動時,用手平著按住受傷者心臟部位的胸部,不斷壓迫心臟,直到心臟跳動為止。如發生肢體骨折時,應將骨折部位放平,將夾板夾主骨折部位用繩子捆綁,固定主骨 9 折部位,然后送到醫院治療。
        2).塔吊維修保養中墜物傷人:首先給傷員進行傷口止血和包扎,如呼吸窒息時應進行人工呼吸,直到呼吸正常。如果是頭部震動應起的傷害(佩戴安全帽時容易引起腦震蕩),應對頭部進行冰鎮或濕毛巾裹主頭部,使傷員保持清醒狀態,根據傷員的感覺,做好護理,然后送往醫院。

        3.3.塔吊使用中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措施

        3.3.1.自然災害引起塔吊倒塌傷人事故:

        1).臺風、暴風雪時一般不施工,塔吊回轉半徑范圍內人員活動的建筑物沒有人員活動,主要是對設備的損失,在清理設備的殘骸時,注意坍塌事故應起的傷人事件,首先檢查有無危險的塔身構件,對危險構件加固后,再進行切割拆除。施工時發生地震情況,首先使塔吊周圍的人員撤離,關閉電源開關,用對講機通知司機做好自我保護,首先保護好頭部不被撞傷,利用安全帽、衣物和清潔衛生用的毛巾,保護頭部。然后觀察塔吊傾倒方向,在塔身落地時保持自己的身體在彈性狀態下落地,減輕對自己身體的傷害。塔吊倒地后,首先搶救傷員,經過護理后送往醫院。
        2).塔吊正常使用中倒塌:在場人員一旦發現塔吊有倒塌的可能性或即將倒塌(塔吊倒塌剛開始是緩慢的,隨著傾斜角的減小,重心發生變化,倒塌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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