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基礎教材: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 關鍵詞: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發表日期:2012-09-09 10:20:43 ]
塔吊建筑機械廠(http://www.by2cn.com)將在本文中與廣大同行探討:塔吊施工方案 > 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分別通過塔吊布置及選擇、多塔作業防碰撞措施、高壓線防碰撞措施、吊裝范圍內的其他防護、塔吊指揮要求、塔吊應急措施等多方面,制定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況
該工程由整體兩層地下室、 4 棟塔樓及4~6 層商業用房組成,根據圖紙設計系框架剪力墻結構,地下室基礎頂面標高-12.1 米,21#塔樓構架頂標高未定,層數為50+層,預計高度為 195m,22#塔樓構架頂標高未定,層數為40+層,預計建筑高度為155m,23#、 24#塔樓構架頂標高為105m,31 層。 工程現場23#、24#將先行施工,土方已完成,22#及21#土方未完成;工程北側松花江北路及東側蒙山街沿人行道有高壓線通行,且位于基坑周邊較近部位,由于塔吊安裝位置根據實際施工需要設置,此高壓線處于塔吊吊裝范圍內。
二、塔吊布置及選擇
根據圖紙設計,地下室覆蓋整個施工區域,塔吊基礎只有設置于筏板內或抗浮板下。考慮塔吊的利用效率,擴大吊裝范圍以及施工方便,整個施工區域需設置6 臺塔吊,分別在23#樓東側一臺,24#樓東側一臺,22#樓北側一臺,21#樓西北側一臺,商業用房南側兩臺兩臺,其中22#、23#、24#塔吊相互交錯作業,21#和兩臺裙房塔吊相互交錯作業,具體布置如附圖: 考慮吊裝要求,本工程選擇QTZ63(5013)型塔式起重機,其最大工作幅度為50M,最大起重量6T,端部最大起重量為1.3T,獨立高都37.6M,標準節高度3 米,最大附著高度為160.6M,故而,21#樓塔吊需要另行選擇,屆時參數另行上報。
三、多塔作業防碰撞措施
本工程為滿足施工需求,共設置了6 臺塔吊,塔吊之間交叉作業,屬多塔施工,為保證施工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1、塔吊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塔吊備案、檢測通過。
2、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且經過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安全組安全施工交底到位。
3、塔吊指揮必須固定人員,一對一指揮,熟悉多塔作業要求,發布指令要求簡潔明了肯定,塔吊指揮員要眼看四方,時刻注意塔吊的運轉。
4、根據本工程塔吊安拆施工方案要求,塔吊安裝后,在水平面上相互交叉作業,為防止塔吊吊臂發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裝高度上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定互相錯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多臺塔吊作業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與高位塔身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高位塔鉤與低位塔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根據下文的編號,現場布置塔吊時,23#塔吊高于24#塔吊一個標準節等于3 米,22#塔吊由于為后施工區段,前期22#塔吊低于23#塔吊, 隨著結構的增高,塔吊應在最高點低于23#塔吊一個標準節時頂升,頂升后的高度應高于23#塔吊一個標準節;21#塔吊應始終保持高于裙房1#塔吊一個標準節,直至裙房1#塔吊達到最高高度。而裙房1#塔吊應高于裙房2#塔吊一個標準節。
5、多臺塔吊同時作業,應周密考慮附著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錨固的時間差,保證主體結構施工全過程保持各塔吊間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況或與方案有沖突,應適時調整。
6、防碰撞規定及措施
1)、多塔作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底塔讓高塔——后塔讓先塔——動塔讓靜塔——輕塔讓重塔——客塔讓主塔
2)、多塔作業編號,根據建筑樓號分別將六臺塔吊編為:21#塔吊對應21# 樓、22#塔吊對應22#樓、23#塔吊對應23#樓、24#塔吊對應24#樓、裙房按西到東編號為裙房1#塔吊、裙房2#塔吊,并配備專職指揮人員各一個,保持相對固定。各組塔吊配備對講機一對,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并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3)、多塔作業前的檢查:作業前,塔吊司機要對機械和電器進行檢查,試運轉。塔吊臨時停止作業,必須將重物卸下,吊鉤升起。塔吊作業完畢,要卸載,停放在可自由回轉的位置,同是塔吊各控制系統置于零位,拉閘斷電,并鎖好駕駛室門窗。交接班時認真做好記錄。
4)、多塔作業注意事項:多塔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指揮人員和塔吊司機之間的應答制度,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和被吊物,塔吊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環顧塔吊的工作狀態,并發出明確、簡短、清晰、完整的指揮信號,杜絕指揮錯誤。
5)、起吊物料的過程中,在該塔吊回轉進入交叉作業范圍內時,駕駛員應和指揮人員密切聯系,盡可能保證在該臺塔吊轉到交叉作業區時,另一臺塔吊處在交叉作業區外。
6)、在交叉作業區域的邊緣方便的位置設置標志物上面設置紅色以方便提醒司機和指揮要進入交叉作業區域內了。
7)、如果塔吊作業繁忙,對可能出現的塔吊同時出現在交叉作業區的情況,則該臺塔吊的指揮人員應指揮司機將塔吊的變幅小車開到另一臺塔吊的臂架長度范圍外,以避免高位塔吊鋼絲繩或起吊物觸碰到低位塔吊的起升臂。
8)、在塔吊臂架上設置紅旗和指示燈。在塔吊必須進入交叉作業區域內時必須在交叉作業區域的邊緣停止回轉,把小車收進起升臂指示位置內,再回轉到要起吊作業的位置,然后開動變幅小車到指定位置進行吊裝作業。吊好后轉出交叉作業區域時也必須先把小車收進才能回轉。
9)、在停止作業時,塔吊駕駛員并且必須將吊物用的鋼絲繩卸下,切不可貪圖方便將鋼絲繩仍掛在吊鉤上,以避免停止作業時在風力作用下將起升臂吹動,而使起吊鋼絲繩掛在其它塔吊的起升臂上。
10)、在起吊鋼筋,鋼管、模板等長、大的物件時,塔吊指揮應做到人隨鉤走,避免物件在空中相碰或物件碰到其它塔吊其它部件。
11)、夜間作業時,應有良好的照明,操作人員應嚴格聽從地面指揮人員的指揮。
12)、運行中,如遇到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事故時,應立即將吊臂轉至無人安全部位,同時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開關,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現場人員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過人工盤動回轉電動機使吊臂轉至無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開機構制動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緒后立即作出處理措施。如遇臺風等惡劣天氣, 塔吊嚴禁使用,必要時應進行加固。
13)、塔吊日常的維護與保養是不可缺少的,只用不養必將加速設備的磨損與消耗,不正確的維護保養也將會埋下隱患,威脅安全,阻礙其效能的發揮。我們同時進行保養,正確維護與保養的方法、材料工具、時間、執行人員的職責作出明確規定,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確保維護與保養不間斷的穿插進行。
14)、塔吊檢查與修理工作。貫穿于設備管理與使用的全過程。每臺塔吊 要求司機做好班前、班后檢查,周檢,月檢;維修人員除日常修理外,每月安排一次巡檢,分公司組織月檢、季度檢查等,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設備帶病運轉,不留任何隱患。
15)、分別對塔吊司機、信號指揮人員、吊裝人員、卸載人員、維修工、裝拆工人等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及交底。
四、高壓線防碰撞措施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21#塔吊、22#塔吊、23#塔吊、24#塔吊與松花江北路、蒙山街高壓線交錯,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我們建議甲方最好與政府協商埋地處理,由于目前工程已經進入施工狀況,23#塔吊、24#塔吊將開始運作,即使高壓線埋地處理亦需要一段時間,故而采取臨時的警戒防護措施,具體做法為:在高壓線與基坑冠梁頂之間搭設一個6 米的腳手架,之后在架子頂部每間隔2 米設置一跟高于高壓線的竹竿,竹竿頂部設置紅色警戒小旗,連成一條警戒線,使塔吊運轉至該方向是能明顯發現該處障礙,而避免產生事故。圖示如下:注:其中22#、21#塔吊由于仍為開始施工,暫時未考慮,如屆時開始施工,高壓線仍為處理,防護可參照本方案做法。
五、吊裝范圍內的其他防護
1、 工程生活用房的防護 塔吊臂幅懸轉范圍內所有作業場所的臨時建筑均搭設防護棚,臨電線路、臨水線路應埋地,若有架空臨電、臨水線路通過則必須懸掛明顯標志。塔吊司機應預先熟悉塔吊臂幅懸轉范圍內的設施,保證在操作過程中避讓和注意。
2、 吊裝范圍內城市道路及行人的安全措施
①、回轉半徑范圍內道路醒目處張貼安全告示,敬告行人車輛注意安全。
②、控制回轉半徑,盡量不將大臂轉向周未道路及居民區。
③、塔吊負重吊物時嚴禁起大臂從周邊街道或居民區上空經過 東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④、塔吊頂升、維修等作業時必須做好防護,并拉好警戒線,敬告行人車輛繞道行駛。
六、塔吊指揮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塔吊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規定,指揮及司索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證上崗。
2.起重機指揮人員必須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國家標準規定的統一指揮信號。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
3.起重作業中,指揮人員是唯一的直接發布號令者,嚴禁無證人員指揮。必須了解自己所從事的工作項目、部位、內容及要求,指揮人員應作到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不得做其它任何兼職工作。嚴禁酒后或疲勞作業或作業中玩笑嬉鬧。對所吊部件必須做到:1)準確了解其重量。2)吊點位置。3)選擇合適的吊掛位置。4)正確選擇吊具和索具。
4.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 系好下頦帶,穿防滑鞋,不準光腳或穿拖鞋。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崗位。
5.指揮人員應熟悉塔吊性能,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信號應準確、宏亮、清晰。
6.吊起重物時,應注意起重臂和吊物下任何人員不得停留、通過。
7.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8.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現象,應降低使用標準或更換新繩。使用兩根繩吊裝時,兩繩間夾角如大于100。,應采取防止滑鉤措施。
9.司索人員在作業中應按有關規定,檢查所使用的鋼絲繩和吊鉤,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10.嚴格按照本機起重特性吊裝,嚴禁超載。
11.嚴格按照“十不吊”作業: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超載不吊。
3)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6)吊物埋在地下,與地面其他物體有鉤掛不吊。
7)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斜掛物件不吊。
10)吊裝筐過滿有灑落危險不吊。
12.起吊重物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應使用吊籠柵欄固定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的物件應按標記綁扎后起吊,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與物件棱角之間應加墊塊。
13.起吊載荷達到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后,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對易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
七、塔吊應急措施
7.1、塔吊傾斜糾偏應急措施
1、塔吊傾斜初始階段的安全對策 塔吊發生傾斜,垂直度超過4??的安全使用要求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計算出塔吊在最不利工況(非工作狀態)時,在可測量的高度,保證塔吊不發生傾翻的臨界最大傾斜量L。注意定時觀察塔吊的傾斜速度和傾斜量,并做好記錄。傾斜量一旦達到0.5L,且繼續傾斜時,則需采取拆塔等斷然措施。如果塔吊暫不能立即停止使用,且偏斜量不大于0.25L時,可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在砼基礎上增加壓重塊(在發生傾斜的反方向上適當多放置一些),增加基礎質量,降低塔吊重心高度和減小e值。
2)在塔吊適當高度位置,增設附墻裝置。
3)在塔吊適當高度位置設置纜風繩,防止塔吊繼續傾斜。
2 塔吊傾斜糾偏
塔吊傾斜停止后,為使塔吊垂直度恢復到4??之內,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則需對塔吊進行糾偏。糾偏步驟如下:
1)利用相似三角形原理,計算出在塔吊支腿上所需加墊的厚度。
2)根據支腿截面形狀,對需頂升的2個支腿準備6片輪廓尺寸略大于截面形狀的墊片,其中4片厚6mm,2片厚1.5mm。為能方便地將墊片塞入到標準節與支腿之間,可將每片墊片分解成4部分。
3)制作頂升鐵鞋。鐵鞋應能承負頂升載荷而不變形,能方便地安裝在標準節主肢上且與標準節配合能提供足夠的摩擦力。
4)調整變幅小車位置或起吊一定量載荷,使塔吊平衡,保證4個支腿受壓力。
5)將鐵鞋安裝在需加墊的一個標準節主肢上,將標準節聯接螺栓松開一個墊厚(6mm)的間隙量。同時松開另一個需加墊支腿上的螺栓,使螺栓既無預應力,又無間隙量。
6)用墊木墊好千斤頂后,緩慢頂升,直到標準節與支腿間出現6mm的間隙量時,塞入一片墊片,此時,螺栓應無預應力,無余量。
7)將鐵鞋安裝到另一側需加墊的標準節主肢上,用墊木墊好千斤頂,松開螺栓到有13.5mm的間隙量,緩慢頂升千斤頂,直到標準節出現13.5mm的間隙量時,塞入三片墊片(6mm、6mm、1.5mm)。此時螺栓應無預應力,無余量。
8)將鐵鞋再安裝在第一次頂升的標準節主肢上,加進余下的2片墊片 (6mm、1.5mm)。
9)將已加墊2個支腿的聯接螺栓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后,再逐一松開另外一側兩個支腿的螺栓,支腿與標準節間如有間隙出現,則按間隙量加墊后再將螺栓緊固好。
10)用經緯儀檢測塔身垂直度,符合要求后,將所加墊用電焊與支腿點焊聯接。
7.2、塔吊傾翻應急措施
1、應急小組
1) 接警與通知:如遇意外塔吊發生傾翻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用對講機向項目經理殷維成匯報險情。吉堯龍立即召集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搶救、救護、安全搶救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2) 安全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何偉情、張年生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
① 首先搶救組和經理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電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它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項目經理郭金宏向公司總工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② 現場協調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③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要的照明燈光;
③ 質量組配合技術組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安全搶救組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④ 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行。
⑤ 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李春燕即召集相關人員和塔吊司機組的全體同志,安排技術支持組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⑥ 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
7.3、自然災害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1、項目部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根據氣候變化安排生產,避開暴雨,雷雨、大霧、大風天氣吊裝作業。
2、根據雨量合理安全生產,做好現場降水和排水,關注現場生產設施和建筑物的沉降情況。
3、做好垂直度監測記錄。
7.4、停電應急
塔吊發生停電時,如正在作業,而且吊物在空中時,這是非常危險的,如在這種情況下,現場一定要采取緊急措施:
1、劃分警戒區域,設警戒標示,空中物料可能墜落,可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停止作業。
2、設專人看護,多人監管。安全員一定要寸步不離現場,負責全面指揮工作。
3、如果塔吊,吊物在空中滯留過長,遇到風力較大,而且吊的物體體積較大,尤其是板、鋼筋之類的物品,擺面加大,順風向下的施工人員就要停止作業,以防不測。
4、張明清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安排備用發電機提供電力,并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電力供應。
7.5、其他應急救援 詳應急預案